相对应的增值税计税,就是按照
销售收入的金额乘于17%后扣除当月已认证的增值税进项额,其差额就是应缴的增值税。要在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才可实施。
增值额计税是对本环节增值部分征税,没有增值额不征税,优点是不会重复
征税,缺点是增值额的确定比较复杂。
(1)征收个税“取证难”。
购房多年以后,部分业主可能已经遗失了相关的法律文件和凭证,如
装修发票、购房发票、税票、购房合同等。没有相关的文件,对于计税房屋的原值就变得不好认定。
(2)“出售价”核准计算复杂。北京近期出台了新版的“最低计税价”,房屋的出售价计算相对复杂,除在区域平均交易价格上进行计算外,对于有争议的房屋还需要对楼层、
户型等进行系数修正。个税征缴过程中,出售价格的计算在有争议的情况下,进行系数修正的计算方式也显得较为复杂。
(3)“合理费用”认定环节繁多。出售价格计算复杂,房屋原值又因为丢失无法认定,再加上中间的抵扣环节中的税费、
装修费、贷款利息等都需要有相关凭证或专业机构出具证明,使得合理费用的确认变得环节繁多。
总体而言,以上三点导致了个税征收在操作上困难较多,如果在市场发展过程中能够顺利解决以上几个问题,日后普遍征收“差额20%”的个税方式较为容易实现;而如果短期内无法解决,则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会执行“全额1%”的个税
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