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收入是企业通过
产品销售或提供劳务所获得的
货币收入,以及形成的
应收销货款。按销售的类型,销售收入包括
产品销售收入和
其他销售收入两部分,其中产品销售收入是主要组成部分。企业在
销售过程中,一方面为消费者提供了
使用价值或劳务,以满足社会的需要。同时,也实现了产品、劳务的价值,获得一定数量的销售收入,以便补偿生产耗费,保证企业再生产不断进行。销售收入的多少,取决于销售商品、劳务的数量和价格。销售收入是企业实现
财务成果的基础,也是反映企业
生产经营活动状况的重要
财务指标。工业企业的销售收入,应是扣除
销货折让和
销货退回后的
销售净收入。发生的销售收入计入“销售”账户的贷方,
销售成本和
销售税金计入“销售”账户的
借方,销售收入大于销售成本与销售税金之和而产生的
销售利润,由“销售”账户借方转出 (亏损则由该账户贷方转出),同时结平“销售”账户。
分类
销售收入也称作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按比重和业务的主次及经常性情况,一般可分为
主营业务收入和
其他业务收入。
企业商品产品销售和其他销售所取得的收入。前者的销售收入包括
产成品、
代制品、
代修品、
自制半成品和工业性劳务销售收入等。后者的销售收入包括除商品
产品销售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和其他业务收入,如材料销售收入、包装物出租收入以及运输等非工业性
劳务收入。企业
专项工程、福利事业单位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视同对外销售。
原理
销售收入的发生,是以商品产品
所有权的转移和已提供的劳务为依据,其主要标志是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款项的权利。在采用分期付款销售的情况下,通常以每期收到的货款作为该期实现的销售收入。对于
生产周期较长的商品产品,通常按生产完工程度,分期确认销售收入。例如,
建筑安装企业按项目施工工程进度计算的销售收入。
企业销售商品时,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确认收入: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企业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后,如仍然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或仍然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则此项销售不成立,不能确认相应的销售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即为销售商品的价款。企业销售商品时,如估计价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即使
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
均已满足,也不应当确认收入。
(4)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实现
销售收入的一般确定准则
销售收入确定的方法较多,根据
会计准则的规定,它包括①它销售成立时确认
营业收入;②在收到货款时确认营业收入;③根据生产完成程度确认营业收入。属于
权责发生制范畴,属于
收付实现制范畴,而我国一般采用权责发生制,即以商品产品
所有权的转移即收到销售货款或取得
收款凭证的权利为准。
权责发生制确认销售收入的条件:
1.与收入相关的
交易行为已经发生或商品的所有权已经转移;
2.获取收入的过程已经完成或已得到取得
货币资金的权利。
1.用直接
收款方式销售。若货款已经收到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证,发票账单和
提货单已交给购货方,无论商品、产品是否发出,都应作为销售收入实现。
2.托付承收和委托银行收款结算的方式销售。以商品产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并已经将发票、账单及运输部门的提货单等有关单据提交给银行并办妥托收手续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3.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以本期收到的现款或以合同约定的本期应收现款的日期作为本期收入的实现。
4.
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在商品、产品发出或劳务提供给接受方作为收入的实现。
5.用委托其他单位代销方式销售。在代销的商品、产品已经销出,收到代销单位的
代销清单,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6.出口商品的销售。陆运的以取得货物承
运单或
铁路运单,海运的以取得出口装船提单,空运的以取得空运运单,并向银行办理
交单后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7.
自营进口商品销售。实行货到结算的,在货物到达该国港口已取得外运公司的船舶到岸通知单向订货单位开出
结算凭证后,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实行
单到结算的,凭国外账单向订货单位开出结算凭证后,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8.采用
商业汇票方式销售。在
发出商品和取得商业汇票后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