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一般是指在2015年3月10日上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尹蔚民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记者会上回答新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的在县以下机关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2016年12月,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授权
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决定将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拓展公务员职级晋升通道,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
具体试点办法由
国务院作出安排,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试点期限为2年。本决定自2016年12月26日起施行。
我有一个问题关于基层公务员的。长期以来,基层干部反映待遇低、岗位晋升的通道很窄,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很多基层公务员干一辈子,也很难晋升到科级和处级岗位上。前一段我们印发了《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请问这个改革举措能否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与原有的制度相比它有什么改进?谢谢。
尹蔚民:在县以下机关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创新和完善。这项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在公务员法的框架下,在保持原有领导职务晋升通道不变的情况下,增加职级晋升的通道,来解决基层公务员“晋升难、待遇低”的矛盾。
我们国家720多万公务员,60%分布在县以下机关工作,条件更为艰苦,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但是由于县以下机关机构规格比较低,所以基层公务员晋升难、待遇低的矛盾比较突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提出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经过中央批准,2014年在4个省选择了4个县进行了试点工作,经过一年的试点达到了预期目的,验证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可操作性。经过中央批准,在2015年全国县以下机关都要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2015年9月1日起新的公务员管理办法已经开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