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招募说明书是基金发起人向投资者提供的经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法律文件。发起设立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一般应载明如下内容: ①基金的名称、类型、规模及管理机关批准的文号; ②基金发起人、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名称、法定地址;③基金承销商名称及募集方式、募集时间、地点、价格、手续费; ④最低和最高认购额度; ⑤
封闭式基金须说明基金存续时间及其期满后的清盘处理方法,开放式基金须说明基金的申购程序、赎回程序、方法、时间、地点及价格的计算方法与给付方法;⑥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政策及投资限制;⑦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业绩报酬和托管人的托管费等收费标准; ⑧若基金招募失败,已募款项的处理方法。
基金招募说明书是投资人了解基金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文件之一,是投资前的必读文件。由于开放式基金的申购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其间有关基金的诸多因素均有可能发生变化,为此,招募说明书(
公开说明书)必须定期更新。通常,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6个月的最后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