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权
法律权利
公民权是“公民权利”的简称。公民依法享有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人身等各项权利。既包括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又包括一般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美国学者将公民权分为两类:实体权和程序权。实体权指宪法和法律关于保护人身、言论、出版、集会、宗教信仰的自由;私有财产权;请愿权、选举权等。程序权指作为保护实体权手段的、有关司法程序上的一些权利,如不受非法搜査与扣押等。
人权”、“公民权”都是外来词,在外文中都是以不同的词汇表示的:英语human right, civil rights; 法语droits de l’homme, droits civiques; 西班牙语derechos humanos, derechos civiles; 德语Menschenrecht, Bügerrecht。《辞海》给这两个词分别定义为:人权是“人们应当平等地享有的权利”。公民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人身、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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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2-06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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