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
公路两侧
边沟(
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一米范围的土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
公路用地的具体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确定,但最低不少于1米。供公路修筑
路基和
排水系统,设置防护设施和服务设施,以及供公路修筑和养护取土、弃土、路侧绿化等使用的土地。
用地介绍
公路用地是根据国家征用土地的法规征购的。征购土地量是依据路线的技术条件确定的,同时考虑名胜古迹保护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以及因征用土地对附近工矿企业、农牧业的发展、商业活动、人民生活和
社会交往所产生的影响。公路用地的最小宽度为
路基坡脚(挖方地段为坡顶)间宽度加两侧排水沟、取土(或弃土)用地,以及栽植
行道树所需的宽度,具体应视路幅、
路肩度、路基
填土高度(或开挖深度)、
边坡坡度,以及土质和取土、弃土方法,
排水系统和路侧发展要求而定,一般难于作出统一的规定。美国对高速公路用地的建议宽度如下表。 公路用地
对于具有两幅车行道的八车道高架高速公路的用地宽度,建议采用52.4米(172英尺),如果这种道路的一幅车行道架设在另一幅车行道之上(双层分向行驶的高架道)时,则用地宽度建议为33.5米(110英尺)。这些建议用地宽度,不包括匝道的用地。匝道用地应视互通立交的具体设计来确定。为了进行路侧美化和控制
交通噪声而设置绿化带、石景或隔障等,需要置备路侧用地,美国规定在车行道边线之外至少应留足 9米(30英尺)。至于在沿线适当地点设置服务场所(包括存车坪、休息厅、小卖部、邮电所、卫生设施等),每一处的用地面积大致为0.4~1.2公顷。
中国的公路用地在1949年以前没有具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0年 9月颁布了《公路留地办法》,对公路用地明确规定:国家公路和省级公路应留土地,除
路基宽度和公路两旁
侧沟外,还应在每侧至少保留1米宽作为养路取土用。
《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第1.0.5条规定:“1
公路用地范围为公路
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或者
护坡道坡角)以外,或路堑坡顶
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为坡顶)以外不小于1m范围内的土地;在有条件的地段,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不小于3m、二级公路不小于2m范围内的土地为公路用地范围。”
分类
公路建设用地,指的是公路建设的占用土地,包括
耕地、林地、牧场、房基地、荒地、山地、滩涂地等一切土地。在计算时,一般以公路总宽乘以路线长度即为其占地面积。再加上养护公路用地和沿线设施用地,即为整条公路的用地面积。
公路用地占地主要分为两类:永久性占地和临时性占地。
永久性占地
路基用地、绿化用地、养护公路用地及沿线设施用地等均为永久性占地,即除非重建公路,这些被占用的土地将一直作为交通用地,无法改变。
临时性占地
公路建设中大量存在的临时用地,则主要是作为取土坑、弃土堆等。这些临时用地在公路建设完成后可通过整理复垦等进行恢复。
集约利用
公路建设集约用地即在现有的经济技术条件下,在满足区域发展适度规模,使区域获得最大规模效益和集聚效益的基础上,以协调发展,优化不同等级公路用地结构和可持续发展为前提,通过增加存量建设用地投入,改善经营管理等途径,使土地利用达到最有效状态,不断提高公路建设用地的使用效率,并取得更高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公路集约型利用可以通过以下方面来实现:
〔1〕根据地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现有路网状况和未来交通需求,综合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质、水文、生态、环保、各种运输方式的要求,详细调查当地土地情况,收集土地资料,进行分类研究,将土地占用情况作为路线走廊方案选择的重要指标。做到尽量减少占用耕地,避让基本农田和
经济作物区。
〔2〕在公路建设中合理设置取土坑和
弃土场,尽量减少占用耕地取土。公路修建过程中路基填挖应做到合理调配,使借方和弃方数量降到最低限度,并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对特殊路基挖方土,如按规定清淤弃置的淤泥或淤泥质土,经过人工搬运、自然晾晒或经改性处理,状态发生变化后含水量可达到土体最佳含水量,利用处理后的特殊土质可以减少取土,做到就地取材,减少造价。
〔3〕以桥代路或以遂代路。桥梁或隧道一次性投资比较大,因此很多设计人员只考虑投资,对占用土地考虑较少,也很少采用以桥代路或以遂代路方案。对于深挖方段或高填方路段,一方面其开挖面或填筑面大,所占的土地较多;另一方面会有大量弃方和借方,弃方必然需要弃土场,而借方则需要取土坑,这样就需要占用大量土地。特别是软土高填方地段,其实采用高架桥方案是非常好的,因为软基段边坡要求较缓,占地较多,同时处理也不彻底,后期养护费用较高。如采用高架桥方案,技术上处理较彻底,可少占用地。
〔4〕合理改造取土坑。取土坑用地在公路建设用地数量中占有很大比重,借方尽量占用山崖而少占平地,利用积存的矿渣和工业废渣等填筑路基,尽量减少在耕地上取土,最大限度地减少耕地占用。弃方要尽可能弃渣填沟,以利造地。即使是弃石渣,也要先弃石,后弃渣和土,以便日后尽早还田,积极与地方政府联系把取土坑与改田、造地等措施结合起来,通过取土将荒地改造为耕地或林地、将旱地改为水田等,减少取土用地。
〔5〕合理采用路基防护工程,减少占地。路基防护工程是防治路基病害、保证路基稳定、改善环境景观、保护生态平衡的重要设施。合理地选用护坡、挡土墙,可以稳定边坡、减小开挖面、收缩坡脚,同时达到节约用地的目的。
现状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标准时点),全国交通运输用地955.31万公顷(14329.61万亩)。其中,公路用地402.96万公顷(6044.47万亩),占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