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盐务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具体履行辖区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职能,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
赣州市盐务局。
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赣州公司兴国县分公司是全县唯一食盐专营主体,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隶属于
赣州盐业公司。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改革开放前是副食品公司的一个部门,1979年9月成立
兴国县盐业公司;1984年划归
江西省盐务局管理后,成立江西省兴国县盐务局,形成了人、财、物、产、供、销“六统一”管理体制至今;2005年12更名为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赣州公司兴国分公司;2006年4月取消法人资格,统一纳入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赣州公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