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恒,中山大学经济学博士,武汉大滂法学博士后、美国史蒂逊大学访问教授(2001——2002)。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山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中山大学行政研究所所长。研究领域:行政法学、公法理论。曾合作主持完成国内首部政府信息公开地方立法——《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3),合作主持完成国内首部全面、系统、具体规范行政复议活动的地方立法——《广州市行政复议规定》(2004)。主要著作有:《行政救济制度研究》(1998),《外资并购行为与政府规制》(2000),《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04),《行政行为法律适用判解》(2005)。
政府规制的初衷是实现公共利益,建立理想的经济和社会秩序。然而,不当或过度的规制都可能增加社会交易成本,降低社会经济效益,甚至影响大众福祉。提高政府规制的成效,制约规制滥用,已成为当今行政法学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本书以极具政府规制色彩的证券、房地产、邮政、食品卫生、水利和煤炭等六个典型行业为研究对象,在掌握大量实证材料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政府规制的现状和问题,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力图在理论探索方面有所突破。本书兼备理论分析与实务应用,具有相当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