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代
内阁前身,辅助皇帝处理政务的枢要机构。
天聪三年(1629),
皇太极在盛京设立文馆,命翻译汉字书籍及记注本朝得失。
机构职责
内国史院掌记注皇帝起居诏令,编纂史书及实录,撰拟表章并收藏御制文字;内秘书院掌撰外交文书及敕谕祭文并录各衙门疏状;内弘文院掌注释古今政事得失 ,向皇帝和皇子进讲并教诸亲王等 。
历史沿革
机构成立
皇太极继汗位以后,不断加强皇权,至天聪十年(1636年)四月,皇太极自称宽温仁圣皇帝,改国号大清,改元崇德,终于完成了向君主集权制过渡的关键一步。在崇德改元前一个月,皇太极“改文馆为内三院,一名内国史院、一名内秘书院、一名内弘文院”,并详细规定职掌,任命负责官员,为内三院发展成为政府中枢机构奠定了重要基础。
文馆设立不久,就有更馆名的呼声,如天聪五年(1631年)参将
宁完我上疏言“臣等公疏,请设六部、立谏臣、更馆名、置通政、辨服制等事,疏经数上,……”,但皇太极对此事不作回应,更馆名的呼声也随之沉寂。至天聪九年(1635年),改革文馆的提议又重新出现,先是同年二月,
正红旗牛录章京许世昌奏称“天子股胧宜立。一代之兴必有一代之臣,相与赞襄开导,共造封疆,所谓辅弼重臣,上应天心者也。我朝枚卜之举,实有未行。不过曰书房,岂堂堂立国之体哉”。十二月,
梅勒章京张存仁又条奏曰“改文馆为内阁中书科,以彰官制,其
笔帖式亦应加中书科名色,分大小副参游守,为阁老翰林等官”。这次皇太极采纳了改革文馆的意见。之所以此时采纳改革文馆的意见,是因为对内,皇太极经过一系列的努力,使皇权实力终于完全凌驾于八旗贝勒之上。对外,皇太极消除了后金国家东北、西北的隐患,又争取到了大量明朝降臣作为攻明的助手,与明朝对峙的局势已成,建立君主集权制国家的外部条件成熟。至此,皇太极的势力远远超过八旗贝勒,由
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向君主集权制过渡的内部条件已经具备。
在内外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建立
八旗制度下的君主集权制国家已是大势所趋,这时皇太极需要扩大文馆组织机构,给予其明确职掌分工,以便应付改元后的繁杂事务。同时,文馆的改革也有利于彰显中央集权官制,使国家机构与皇太极改元称帝相匹配。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内三院应运而生。
初步完善
文馆改为内三院,不仅正式升为国家机构、职能扩大,还任命刚林任国史院大学士,
范文程、
鲍承先任秘书院大学士,
希福任弘文院大学士,除
鲍承先于崇德三年(1638年)改吏部参政外,其余三人终崇德朝未变动。以文馆人员为内三院首领,既确立了刚、范、鲍、希的地位尽管此时品级不高,又保证了内三院的相对独立性。
天聪五年(1631年),皇太极仅改
巴克什为笔帖式,宁完我就曾言“我国笔帖赫包之称,于汉一言为书房,朝廷之上岂有书房之理官生杂处,名器未定,更易布置,止一矢口之劳,皇上何惮而不为也”天聪六年(1632年),文馆
李栖凤曾奏“臣一向蒙大海及众榜式言臣小心勤谨,说奏过皇上,遂令臣办写国书。收掌一应文书,总在大海经营,今大海病故,书房事宜竟无专责,其柜子中收贮文书,人得乱动臣言轻职微,实难担当,不容不奏,倘有漏泄疏失,臣万死不足惜,有负皇上任使至意。”因此有文馆秀才
杨方兴建议“书房中当用贝勒。书房实六部之咽喉也。一切往来国书暨官生奏章,俱在于斯,若无总理之人,未免互相推诱。”·…臣想六部皆有贝勒,面书房独无,乞皇上择一老成通达政事的贝勒,在书房中总理。……或三五日来一次,内则查点书房本稿,外则代伸六部事务,凡大小奏章,先与贝勒说过,该进上者进上,该发部者发部,庶书房官生有头领,好用心做事,再各分执掌,总听贝勒约束,方成个大规矩。”
虽然设立内三院是政治所需“南朝(指
明朝)以文臣内监专守各城,其人未尝不可招之,使来也。彼见我国不用文臣而文臣之心益坚,不用内监而内监之志益固。以臣之意,皇上且立文官内监之名,使彼之文臣内监闻风而动,其贪慕之心则自然归顺矣。……又曰改文馆为内阁中书科以彰官制,其笔帖式亦应加中书科名色,分大小副参。游守为阁老、翰林等官”,但毕竟由最初宁完我向太宗要求定立名分,太宗说慢慢来,到后来馆臣提议通过贝勒执掌提升文馆的地位,再到最后确立为独立的政府部门虽比照六部设置,因贝勒不总领统摄,由文馆里杰出的文臣统领,具有很强的政治独立性,用当时人的话来概括就是“虑国事无纪纲也而设六部,虑六部有偏私也而置六科,虑科臣阿党君心宜启沃也而置馆臣,虑下情上雍君心受欺也而置通政,此数事皆相因相制,缺一不可者。”又由于内三院无贝勒统领,故皇太极时期官品不高,但内三院是皇帝所钦用,故备咨询、启沃君心这一重任非六部所能比拟。内三院的大学士、学士们为皇太极时期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方面出谋划策,是皇太极的智囊团。对皇太极的改革,从纲领、措施到实行积极参与,提出建议并监督执行。
按从文馆到内三院发生了阶段性的变化,尽管从职能、官阶上他们的权力仍依附于皇权,然而机构的规范化、权责的明确化为其迈向政治成熟、政治独立提供了制度保障。尽管内三院确立的官阶照军阶给予且较为低微,但官阶的出现确立了他们的地位,地位的确立尤其对汉文臣来说是种身份的象征,也是对他们才能的肯定。文馆、内三院满文臣、汉文臣的地位有尊卑之别,与对太宗的重要度的多少无直接关联,主要体现于文化上尊崇满文臣翻译国书、记载实录等,所以很难从他们掌握的权力来区分满文臣、汉文臣地位尊卑,也无所谓文馆之首、内三院之魁,史料中的记载也无非是种文化的肯定。对贝勒权力来说,文馆、内三院是直接向皇帝负责,与他们的权力并无直接关联,对他们不会造成实际影响,此时的他们还是并行不对立的两套系统。
入关之初
崇德八年(1643年)皇太极去世,六岁的
福临继位。睿亲王
多尔衮摄政之初,虽以
济尔哈朗为首、己为辅,但由于他掌管吏部,才识胜过济尔哈朗,国政仍有他掌管。十二月,寻借口罢诸王贝勒等办理部院事务“前者众议公誓,凡国家大政必众议佥同,然后结案。……方先帝置我等于
六部时,曾谕国家开创之初,故令尔子弟辈暂理部务,侯大勋既集即行停止。今我等既己摄政,不便兼理部务,我等罢部务事而诸王仍留亦属未便,今欲概行停止,止令贝子公等代理部务。……惟原在部之贝子
博洛公、
满达海,不令缺事,其余王贝勒贝子俱罢管部务,悉委之尚书焉。”由于多尔衮虽以亲王辅政,但由于没有君主地位,若继续以诸王贝勒管理部院事务,旗务部务交织形成盘根错节的势力网,可能造成与他分庭抗礼的势力,因此取消六部由八旗贝勒执掌,政务由两位摄政王决断,如此两位摄政王取得了凌驾诸亲王、群王、贝勒之上的地位。
在顺治元年(1644年)正月,
济尔哈朗又集内三院、六部、
都察院、
理藩院堂官谕“嗣后凡衙门办理事务,或有应白于我二王者,或有记档者,皆先启知睿亲王。档子书名,亦宜先书睿亲王名。其坐立班次,及行礼仪注,俱照前例行。”实际确立了多尔衮“首席摄政王”的地位。同时又“增设内三院学士各一员,以觉罗伊图为秘书院学士,来衮为国史院学士,查布海为弘文院学士。”将亲信满洲文人派入内三院中,掌握来往机密奏疏,牢牢掌握政务文书情况。政治地位迅速确立后,顺治元年(1644年),多尔衮在秘书院大学士
范文程的指导下,以“申严纪律,秋毫勿犯,复宣谕以昔日不守内地,及今进取中原之意,而官仍其职,民复其业,录其贤能恤其无”为指导思想,率
清军入关,击败
李自成。十月,世祖福临迁都北京。在京大小衙门机关都照明朝旧制。
此时,这些文臣分别向多尔衮为内三院要两大权力,以树立内三院的机要地位一、“京师理,则天下不烦挞伐,臣等所虑者,吏、兵二部,任事不实,仍蹈汉习,互相推语,任用匪人,贻误非小……宜将内院通达治理之人,暂摄吏、兵二部事务。”二、“国家要务,莫大于用人行政,臣等备员内院,凡事皆当与闻。今各部题奏,俱未悉知,所票拟者,不过官民奏闻之事而已。夫内院不得与闻,况六科乎倘有乖误,臣等凭何指陈,六科凭何摘参按明时旧例,凡内外文武官民条奏,并各部院履奏本章皆下内阁票拟,已经批红者仍由内阁分下六科,抄发各部院,所以防微杜渐,意至深远。以后用人行政要务,乞发内院拟票,奏请裁定。”对于前者结果是“睿亲王报曰尔等言是,但内院机务殷繁,不便令其署理政务。”对于后者多尔衮的“是其言”。顺治二年(1645年)三月,“谕内外大小各衙门曰凡陈奏本章照故明例,殊觉迟误。今后部院一切疏章,可即速奏,候旨遵行。至于各衙门应属某部者,有应奏事宜,即呈送该部转奏。……其有与各部无涉,或条陈政事,或外国机密,或奇特谋略,此等本章,俱赴内院转奏。“既不赋予内三院票拟权,又剥夺内三院管理朝廷政务的权力,仅赋予内三院参与对外征战、谋划和招抚等事务,与太宗时期内三院的职能相比实际是削弱了。“且在顺治三年(1646年)“摄政王多尔衮谕内院,嗣后诸王大臣,差遣在外,凡有奏启,止令具本御前,予处启本,著永行停止。”将军务也列为机密,不准内三院参与其中。这与汉文臣竭力追求内三院的宰辅地位大大相左,内三院的地位实际名不副实。唯一获得扩大的只能算机构和人员,将翰林院合并于内三院,“凡翰林官,仍循旧制,由内院补授”,三院名上都加“翰林”二字,内三院总人数达到一百八十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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