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原法律系)始建于1981年,1982年开始正式招收
法学专业本科生,是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所高等
法学教育及
科研机构。
经过多年的建设,法学院已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基地和法学学术研究中心。法学院按照法学一级学科设法学本科专业,拥有少数民族法学博士授权点,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并拥有法学理论、刑法学、国际法、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律史等七个二级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共八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是内蒙古自治区仅有的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学院法学本科专业分别招收普通文科和蒙授文科学生。法学院设置的法学双学位专业也很受学生欢迎。2006年3月,法学院法学专业被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评为自治区级品牌专业。商法学、民法学本科课程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精品课程。2008年1月民商法学科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2009年6月,民族自治地方法制建设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法学院有专任教师41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16人,讲师15人;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共32人,其中博士9人,在读博士16人;有博士研究生导师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0人。法学院教师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5项,省部级科研项目8项。有2人任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有16人在国家级法学学术研究团体任常务理事或理事。法学院不断加强学术交流,每年承办学术会议2次,每年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的教师有30余人次。
法学本科专业除开设专业理论课程外,还设有辩论课、模拟审判、社会实践、司法检验实验、专业实习等实践教学课程。除学校图书馆外,法学院资料室藏书2.8万册。资料室所收集的文献资料极大地满足了教师教学、科研以及各层次学生学习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