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
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中国法学教育界接连召开了多次全国性的学术研讨会,对中国法学教育的性质地位、培养目标、教育内法学教育内容、教育改革、培养模式、质量标准等问题进行了大讨论。
历史沿革
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传授法律知识、训练法律思维、培养合格法律专业人才为内容的教育活动。 中国法学高等教育从恢复、重建、发展至今20多年,在管理制度、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学科建设、以及教学内容和手段等各方面都有着跨越式的发展。
国家高度重视发展法学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中央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在全国各地建立了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在中国人民大学东北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综合性大学设立了法律系,使中国的法学教育初具规模。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学教育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截至2006年底,设立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已达603所,在校的法律专业本科生接近30万人。有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达333所,有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29个,有13个法学教育机构设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经过近30年的恢复、重建、改革和发展,一个以法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为主体,法学专业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法学教育体系已经形成,基本适应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需要。
培养目标
第一,掌握基本法律概念和法律规则;
第二,掌握现行法律体系框架;
第三,运用法律推理,依循法律逻辑,解决实际问题;
第四,价值考量,理性评判法律规则;
第五,分析案件事实,把握法律关系,作出法律解释,适用法律规则;
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为适应经济和社会的要求,法学教育应以培养高质量的法学人才作为自己的使命。 现代大学教育应当致力于培养具备优秀综合素质的人才。学生素质是知识与能力的进一步深化发展,其中包含多种内容,如思想道德素质,科学素质,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等。以往中国法学教育对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培养重视不够,影响了人才培养的质量。面对新的形势,应树立素质教育的培养理念,把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融合在一起,构建培养中国高素质政法人才的模式。
可以说,高校教育尤其是法学教育中重视并大力提倡素质教育,一是源于对原有教育体制弊端的反思,二是为了主动适应现代化建设对高素质人才的全面需要,三是来自于教育理念和指导思想的更新和转变。 从教育属性看,法学教育的目的应当是价值引导与自主建构的统一,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人的不断完善和全面发展,是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的有机结合。从法律属性看,基于法学专业的应用性学科性质,法学教育应当致力于培养服务于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专门人才。将以上两个方面的要求结合在一起就成为法学教育的历史使命和基本目标,即培养具有比较完整的法学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法律专业思维,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应用能力的专门人才。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为学生建立一个比较完整的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努力在每个学生身上培养出独特的专业思维、职业伦理修养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法律实践能力。 素质教育对于高等教育内在规律与发展趋势的准确把握,理应成为法律教育的理想模式,以真正做到素质教育与法学教学过程的融合。
因此,法学教育不仅仅是职业教育,同时还是一种素质教育,即法学教育不仅教授法律的知识、理论、制度,而且还要教授相关的人文科学知识,培养深厚的人文精神,还要教授必备的技能、素质,特别是法律职业者独有的批判性和创造性的法律思维和法律人格。 法学素质教育既是一种培养目标与模式,更是一种教育思想与观念。现代法学教育不再以培养法官、检察官或律师作为单一目标,而是旨在培养在任何一个法律职业领域都有能力开展工作的专业人才。法学教育培养的人才应当是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完善的人文知识背景,严密的逻辑分析能力,突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崇尚法律、恪守法律职业道德的精神品质,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身心健康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和治国人才。归根到底,法学素质教育的终极目标就是培养高素质、高品质的法学人才。
目标界定
精英
即将中国法学教育目标定位为法律精英教育,认为法学教育在于培养具有高度经验理性、职业道德和职业品格的法律人才。如有学者提出,我国学院式法学教育应借鉴国外如日本的“法律职业精英”模式,在法学教育上侧重精英教育。原因在于,一方面精英教育是作为高度经验理性的法治的需要;另一方面,法律职业者作为“产品”要有众多的知识,更需要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品格。
职业教育
即我国的法学教育目标应当定位在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发展要求的职业法律人才。法学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对有志于从事法律实务的人进行科学且严格的职业训练,使他们掌握法律的实践技能及操作技巧,能够娴熟地处理社会当中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因此,法学教育的使命在于进行职业教育或者说在于进行职业训练。
通识
有学者指出,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培养法律人才的首要价值标准。平等、公正、正义的民主思想应当是法律人才职业道德品质的应有内容。法学教育作为现代普通大学教育的一部分,其所提供的应当是一种通识教育
改革方向
第一,法学教育应当适应司法改革的需要,根据法律职业者的学历层次,经过严格筛选,为立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等职业部门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提供严格的一体化的法律职业培训和终身化的法律继续教育。
第二,法学教育应当适应社会的需要,不仅培养好的律师与法官,而且要培养为数众多的治国之才,从而形成广义的法学教育体系,使法学成为治国之学,强国之学,安邦之学和正义之学。
第三,法学教育应当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面向全社会培养大批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又具有本行业专业知识能力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满足各级执法部门和管理部门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对各级各类执法人员、管理人员提出的必须具备法律素质的职业要求,开展专项法律培训。
第四,法学教育应当适应法律服务的需要,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加强社会法制意识,法学研究、司法实践和学术交流,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全方位服务。
第五,法学教育应当适应法律人才培养的需要,遵循教育规律,注重素质教育,不断进行教学改革,调整办学思路,合理设置课程,修订更新教材,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从而提升整体办学质量,为中国法律职业培养专门的法律人才。
目标实现
现代法学教育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其主体工程应当包括思想道德教育、理论知识教育和实践能力培养。 法学专业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就是培养具有比较完整的法学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法律专业思维,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应用能力的专门人才。为了实现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需要采取以下措施。更新教育理念面对新的形势,法学教育应树立素质教育的培养理念,把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和提高素质融合在一起,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素质教育是“以提高人才素质作为重要内容和目的的教育”。
根据法律职业的特点及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可以把法律人才素质的特征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宽厚的基础知识。一个法律人不仅应当通晓法律,而且还必须具有广泛的文化知识,应当认真地学习历史学、经济学、社会学以及其他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知识。第二,独特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工作的特质在于用法律解决复杂的社会问题,要求法律工作者具有独特的法律思维,能够从法律人的角度观察和分析问题。第三,娴熟的法律运用能力。法律工作者必须具备运用法律分析和解决法律纠纷、法律问题的能力,它包括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程序、证据运用、法庭辩论、法律文书制作等。第四,较高的法律研究能力。法律是高度抽象的规则体系,而现实生活是千变万化、不断发展的,法律人必须在静态的法律与动态的现实之间进行权衡,寻找规则与个案的联系点。这需要具备一定的分析与解决问题的研究能力。第五,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法律职业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任,法律人代表着至高无上的法律权威,神圣的职业要求廉洁、刚正、正义的品格。优化课程体系原国家教委在1994年就正式实施了“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计划,包括法学教育在内的各专业都参与了这一改革行动,并制定了法学专业的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必修课程、专业核心课程、选修课程、实践教学等在内的课程体系。
应当说,这一课程体系,是适应法学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的。但有的学校在实行过程中,存在着核心课程重视不够、选修课程任意性较大(主要是因人设课,而不是因需设课)、实践课程流于形式或根本没有开设等状况。法学专业的课程体系主要有下列课程群构成:一是专业平台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程、法学以外的文理渗透的课程;二是专业核心课程,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所规定的14门课程所组成;三是专业方向课程,即根据法学二级学科设置的若干课程,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来选定;四是选修课程,即根据各校的特色、优势和法学人才素质要求所开设的系列课程,允许学生任意选修;五是实践课程,包括法院旁听、模拟法庭演练、教学实习及其他法学实践课程。在进行法学的教学过程中,需要针对法学素质教育的培养目标进一步整合和优化这一课程体系。如拓宽平台课程,强化核心课程,遴选方向课程,精设选修课程,重视实践课程,以此支持法学人才培养的需要。注重实践能力法科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存在很多问题,培养的人才与实际需要有很大的差距。
社会上普遍反映有些法学毕业生缺乏实际运用能力,对法律实务实际运作方式不了解。他们只是单纯地硬搬、硬套法律条文,而对案件的具体情形缺乏全面的分析,应对突发事件、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欠缺。据司法部门反映,学生毕业到法律实务部门后,至少要三四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够适应审理案件、处理案件、代理各种法律事务的需要。因此,当前法学教育应适当增加实务性法律课程,如律师诉讼技巧、商务法律实用、非讼处理、谈判技巧等;教学内容结合审判实践中的案例,以法律法规的具体运用、法官判案的过程和司法实务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为主,指导学生们将所学法学理论知识灵活运用到司法实践中
构筑一个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如法学专业一年级的社会调查,二年级的法律咨询与服务,三年级的模拟法庭与专业见习,四年级的专业实习等,以此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与法律实务能力。培养职业道德法律教育的培养对象主要是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门人才,他们的职责是维护正义、主持公道。因此,法律教育的内容除一般的或专业的教育外,应特别注意他们的道德素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培养。据此,法学教育应坚持“以人为本”的精神,即法学教育应与人文教育联系起来,尤其应重视道德教育与信仰教育。在使学生对法学学科系统了解与把握的同时,还必须促使学生将法律的他律转变成道德的自律,进而使自律转化成一种至诚至真的内心需求,即成为一种真正深入到人的内心世界,并融入人的生命,成为其灵魂一部分的信仰。
改进教学方法除了教学内容的调整外,教师教学方法的创新对于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尤为重要。在教学中要克服灌输式、填鸭式、经院式的教学方法,采取双向互动式、启发式、辩论式、研讨式的教学方法。如通过案例教学、讨论式教学、问答式教学和辩论式教学,锻炼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法律推理能力;通过观摩案件的公开审理,帮助学生树立高尚的法律信仰和一丝不苟的工作理念;通过模拟法庭,锻炼学生的操作能力、逻辑能力和应变能力。
重要论述
2008年5月4日,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考察中国政法大学,在中国政法大学,温家宝总理对中国法学教育和高素质法律人才培养等方面发表重要论述。
在任何国家,法律专业、法律学校,都是受人尊重的,而且具有很高的地位。
特别是大部分学有成就的优秀法律人才都进入国家的立法和司法部门,他们手里都掌握着很大的权力,因此学校这个阶段对他们的培养十分重要。政府将更加重视法律教育,加大对政法院校的投入,为培养更多优秀的杰出的法律人才做好服务。
首先要爱我们的国家,对人民要有一颗爱心,我觉得这对政法工作人员更为重要。一个学法律的人,对自己思想道德、品德和人格的要求更为重要。法是人制定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立法越来越民主化,就是要使人民来参与立法,但是专业的人才还是离不开的。他们要把百姓的要求意见用法律的语言表述出来。法也是靠人来执行的,你们将来有的人要做法官,要审判案件,要断案,要执法,你们能否做到公正?
对于一个学法的人来讲,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要有一颗公正的心。这不仅是做人的良知,也是你们懂法的要义而产生的对自己的终生要求。这要从一点一滴做起,首先就是对国家、对人民的感情,要爱我们这个国家。……对人民要有一颗爱心,我觉得这对政法人员更为重要。我刚才讲了道德,其实说一句很简单的话,比如我们常说的同情心。同情心是道德的基础。就是说你要时刻想着人民,想着我们国家的人民。由于我们国家发展很不平衡,还有好多人生活的不好,像西部地区、像农村,所以这就要求我们自己要努力学习,学好本领将来为人民服务。我觉得一个学法律的人,对自己思想道德、品德和人格的要求更为重要。
对学法的学生不只业务水平要求高,思想品德也要求高。
第一,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有高度责任感。第二,就是要有高尚的人格,道德、品质。(你们学校)门口有块石头,叫做法治天下。我把他演绎一下,法大于天,法治天下。但是立法,执法,普法,三个方面吧,都靠人,特别是立法和执法,还有司法,都得靠人。立法不是一小部分人能够做的,而是要发扬民主精神。但是毕竟最后成文的还是需要有些专家。我对你们的要求,其实就有两点:第一,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有高度责任感。你决断案子,你立法律,能影响整个国家、社会和人民。第二,就是要有高尚的人格,道德、品质。法的一个核心就公正公平,这靠人呐。如果你不具备这种思想,你就做不到公正和公平。从这点来讲,对学法学的学生不只业务水平要求高,思想品德也要求高。不仅要明法,还要明道,懂得真理,懂得法律。这个德就是道德,也可以叫做真理。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06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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