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哥伦布
菲利普·罗斯创作的中篇小说
《再见,哥伦布》是菲利普·罗斯创作的中篇小说,新泽西州纽瓦克青年尼尔·克鲁格曼是一位图书馆管理员,他与舅舅舅妈生活在一起。他与回家度暑假的犹太富翁之女、大学生布兰达·帕丁金在游泳池偶然相识并一见钟情。于是他便打电话约布兰达出来。他们在网球场见面,经过了解,布兰达也开始喜欢上这个风趣的小伙子。第二天,他们一同去游泳,并结识了布兰达的哥哥罗纳德。游完泳,布兰达邀请尼尔去她家吃饭,这样尼尔便认识了帕丁金一家,之后尼尔还在帕丁金家度假一周。在帕丁金家,尼尔不顾犹太传统规范和摩西十戒,整日与布兰达寻欢作乐。
内容简介
《再见,哥伦布》描写一位意图融入美国文化的年轻人尼尔·克鲁格曼幻想破灭的故事。来自纽瓦克的犹太青年尼尔,在游泳池里邂遁回家度暑假的女大学生布兰达·帕丁金,他们展开了一段夏日之恋。
由于经商有“道”,布兰达父母经济上很富有。他们能够极大限度地满足三个儿女物质上的需要,觉得只要从经济上满足儿女足矣,很少顾及女儿的心理需要。佩廷金夫妇想到的只是靠物质的诱惑和要挟让儿女服从,布兰达的妈妈给他的信中甚至如此露骨地表示:尽管“我”把你送到第一流的学校求学,给你充裕的钱花。你却这样来报答“我”,这个问题“我”到死也想不通。你伤透了父母的心。尼尔看不惯佩廷金先生对干活的黑人的粗鲁,他也非常厌恶他们的狡诈。佩廷金先生教导尼尔要想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需要精神”。布兰达的父亲,不仅自己一味地追求物质财富,而且向下一代灌输物质利益至上的思想,他总是用自己的经历来给孩子说教。
布兰达的叔父秉承着犹太传统精神做人,棘棘业业,一直在努力改变自己,想获得商业上的成就。然而在尔虞我诈的现实世界里,布兰达叔父没有能够成功,他和他的兄弟用不同的理念经商,经济地位有着很大的悬殊。这给了尼尔很大的剌激,他产生了很强的挫败感。他对布兰达叔父充满了同情,为他实际上也是为自己鸣不平,觉得他们本应该享受更好的生活。经商之道如此,为人生活之道方面也让尼尔矛盾无比。尼尔在美国文化环境和犹太文化的夹缝中生存,他与任何一方的认同都会导致舅母和布兰达父母的讥笑,这使得尼尔总有被排斥和无能感。最终,他与象征美国生活的“哥伦布”告别,“在犹太新年的第一天,太阳冉冉升起之时,搭上了去纽瓦克的列车,提前回到了工作岗位。
创作背景
时代背景
19世纪至20世纪,工业飞速发展的美国纽瓦克,吸引了大批移民,在1880年到1920年间,约有20万移民抵达纽瓦克。菲利普·罗斯的祖父就是在此时随东欧犹太移民浪潮抵达纽瓦克并在此安家的。
家族经历
菲利普·罗斯的祖父山德尔·罗斯是第一代移民,他原本在乌克兰西部的小城利沃夫学习犹太教义,准备到波兰当拉比,但他在1897年最终选择来到美国的纽瓦克,为了养活全家在一家帽厂工作了一辈子,1942年他死于二次中风,当时菲利普·罗斯7岁。兰德尔共生了十个孩子,除了最小的三个,其余的都在读完八年级后工作,以补贴家用。
菲利普·罗斯的父亲赫曼·罗斯是第二代移民,生于1933年,很早就从保加利亚移民到美国。他在贫困线上长大,青年时代赶上经济大萧条,为了全家简朴安定的生活,在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了38年。他固执、勤劳、节俭,总是不可理喻地把钱存起来,身为犹太人在职业生涯中遭受了集体性的歧视。
创作灵感
以菲利普·罗斯为代表的第二代美国犹太裔作家,始终面对一种身份认同上的难题,即“身份缺失”,或处在文化“不确定性”的边缘。基于强烈的局外感和边缘感,菲利普·罗斯开始构思《再见,哥伦布》小说,以表现出对犹太宗教和文化的逃避和困惑。
人物介绍
尼尔·克鲁格曼——“我”
尼尔·克鲁格曼是图书馆管理员,来自中低阶层犹太人聚居的纽瓦克。夏天在游泳池边偶然替布兰达·帕丁金拿眼镜,在应邀去她家晚餐时,目睹了这一家犹太新贵待人处世的不同态度,和迥异的生活兴趣。他第二次去布伦达家当晚偷吃了禁果。布兰达要尼尔休假期间去她家住一周。在她家期间,尼尔和布兰达的消遣就是吃喝玩乐。期间,尼尔执意要她去医院采取避孕措施。岁首节时,尼尔按约去波士顿与布伦达相聚,却在预定的旅馆房间被告知,她母亲在收拾她的夏天衣物时,在抽屉里发现了避孕工具,知道了尼尔和布兰达的私情。尼尔为此与布兰达争论。
尼尔疏远犹太传统,不和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很少去教堂;无法认同作为成功者代表的布帕丁金一家。他同布兰达的交往中,一方面渴望得到他们一家的承认而惴惴不安,随时担心失掉布兰达,另一方面却又不满于他们一家而处处嘲讽。在第一次开车去找布兰达的途中,尼尔感到郊区的地面虽比纽瓦克只高了八十码,却使人感到更接近天堂,太阳似乎更大、更低、更圆”,这表达了尼尔对帕丁金一家融入美国主流文化的的羡慕和渴望。在布兰达选择了家庭而放弃尼尔时,尼尔在她大学的图书馆前沉思后决定回到纽瓦克去过犹太新年。
作品鉴赏
主题思想
反叛背后的真实——帮助犹太人摆脱固守传统带来的人性压抑
在小说《再见,哥伦布》中,罗斯刻画了美国化的犹太青年:他们对民主自由观念的接受,远远大于祖辈念叨的犹太历史和传说;他们是困惑的一代,自认为是美国文化的一部分,但同时又清晰地意识到犹太身份的独特性,“普遍有着自我身份的困惑和非我意识”。罗斯笔下的犹太青年“在父母的监管下长大。母亲的目光始终跟随着他——起床就寝、学习,尤其在餐桌上。父亲很忙,平常总是见不到,父子感情也就比点头之交稍微亲近一点” 。
犹太传统中的行为戒律,与美国文化对自由的信奉,是20世纪50、60年代美国犹太青年成长的两股逆动力量。犹太人对家庭的信赖和信仰上帝联系在一起,对父母孝敬恭顺是犹太自律的前提和基础。但是,在20世纪60年代反文化的自由风潮下,梦想脱离父母严管、渴望像真正的美国青年一样,无羁无束的愿望使犹太儿子压抑而逆反。做个遵守戒律的犹太乖孩子,成为犹太青年的精神枷锁。
背离传统,做一个坏孩子,是罗斯笔下犹太青年反叛的主要内容。与此同时,犹太道德行为戒律,在20世纪50、60年代社会转型期,也经受了社会物质化的挑战。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社会,在保守稳妥的心态中,进入物质富裕的社会时期,社会的稳定大大促进了犹太移民的社会身份进程。一批脑筋灵活,吃苦能干的犹太人如愿以偿地步入中产阶层,实现了物质上的“美国化”,融入“邪恶”的美国物质社会。一时间,抹掉所有的道德痕迹,满足自我,实现自我,又不心存内疚成为最直接融入美国文化的方式。在自由宽容的社会氛围下,犹太道德戒律的约束力变得松弛,犹太民族长久隐藏的人性另一面开始显露出来。犹太人物面目各异,有各种人性弱点。《再见,哥伦布》中,帕丁金用实干加狡猾来获得财富,帕丁金一家物质奢华,与犹太传统对“追逐金牛犊”的告诫背道而驰。
在《再见,哥伦布》小说中,小说人物对犹太传统和道德戒律,呈现出的背离和反叛,反映了犹太传统和美国文化之间的冲突。无论是成为坏孩子还是坏男人,这些人物强烈的自觉意识,以及对陈腐传统和道德的违背,对于恪守“行”规、视“德行”为自我认定的犹太民族来说,无疑撼动了自古以来犹太身份认定的最本质问题:犹太后裔究竟是谁?犹太后裔要一种什么样的生活?罗斯在作品中所反映的,正是犹太人在美国文化和社会思潮的影响下,日趋现实化和世俗化的社会事实,他们的背离和反叛反映了“上帝的选民”身份与现实身份的反差,这种反差,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人性的虚伪,导致用怨恨和反叛来表现困惑和不满。虽然主人公,对犹太传统和道德戒律产生了背离,但同时,又表现出强烈的犹太道德探索意识和内省的犹太特性,主人公对自己的反叛行为,表现出强烈的羞耻感。主人公渴望美国式的自由,同时又身陷传统赋予的道德重荷之下,在自我质疑中摸索、探寻、彷徨、困惑。罗斯笔下的犹太人物,跨越着两种文化——他们是一脚离不开犹太文化,另一只脚想要跨入美国文化的骑墙一代。这样的两难心理,造就了主人公成为反叛而迷茫的一代人。
在《再见,哥伦布》小说中,犹太主人公所蔑视和自我贬低的,都与基督教“反犹“借口有关联。《再见,哥伦布》中帕丁金一家的物质奢华,会让大众联想到基督徒对犹太恃财的仇恨。犹太人对“反犹”历史的敏感心理,促使读者将对个体犹太人的批评等同于对犹太群体的指责。犹太民族受歧视受排斥的漫长历史,使他们养成了低调处世的风格。虽然20世纪50、60年代的美国犹太人,获得了一定的物质财富和社会地位,但他们依旧非常在意非犹太人对自己的看法,期待被客居文化认可,这已成为禁锢犹太人性的外在力量。与生俱来的犹太身份,没有带给他们上帝选民的优越,而是成为一种负担。刻意做出品行严谨的优秀公民姿态,让他们感觉局促压抑。
罗斯超越犹太性,将人性真实一面暴露出来,揭示了美国犹太人在融合过程中的痛苦分裂,展示了犹太传统和道德对人性的压制,这样的描述触及了犹太民族的深层痛点。对一个始终对社会认同“饥渴”的民族来说,揭丑就是“反犹”。这一心理将犹太民族牢牢地捆在了历史的重荷下,扼杀了犹太人作为“人”的多样性存在。对罗斯“反犹”的指责是犹太人无法认同自己的本能反应。作者的反叛与真实:作为一个流散民族,犹太人需要自我认可,而渴望被异质文化认可的心理,又是历史所铸造的。犹太民族因而注定是个处于两难的民族。罗斯认为,“把自己的犹太性掩藏起来”和“犹太特性中的过度适应性、忍耐、放弃、沉默、自我否定”一样对犹太民族的生存充满了破坏性。犹太民族需要站出来生活,而不是把自己圈到像历史上的犹太聚居区一样的圈子里去。
在罗斯看来,犹太人的内心被历史和传统禁锢得太深,压抑得太重,以至于寻常的诉说不足以揭示人物的本性,非夸张和嘲弄不足以揭示那些被视为常态的人性弱点。因而作者采用了逆向的批判手段,矛头直指犹太人的劣根性。力图在人的本性欢悦、失望、痛苦、愤怒中寻求“真实的”犹太人形象,将犹太人的人性中掩藏的一面翻出来,露出疤痕,力图展现犹太人在别人目光注视下的矛盾自我,甚至使犹太人都讨厌这个“真实”的自己。
对于犹太民族的批判,罗斯更多采取的是犹太式的嘲讽。小说是一种艺术,也是表述手段。对于狭隘的民族保护心理,作者可以用文字将内心的愤懑和厌恶这些负面无用的情绪转化成文学艺术。罗斯所挑战的不仅仅是犹太民族的历史思想枷锁,还有人们的阅读思维定势。罗斯称自己的反叛性写作,是为了“将灵魂赤裸地展示出来”,是为了“拒绝崇高主题”。
艺术特色
场景机制
时空要素的使用:在《再见,哥伦布》中,罗斯着重描写了两个主要场景——帕丁金家所在的肖特山富人区和尼尔生活的纽瓦克犹太人聚居区,两者之间呈现出郊区生活与城市生活的鲜明对立。在时间上,整个故事从开始到结束,经历了两个月的时间。爱情的开始和结束都非常突然,给人以深刻的对抗和困惑的印象。故事的展开与季节的变换形成两条平行线。夏季是万物生长的季节,爱情萌生了,而在秋天犹太人新年时(九月初),收获的却是分离。在空间上,该小说中反复出现了,位于肖特山富人区的帕丁金家,和尼尔生活的纽瓦克犹太人聚居区,这两个主要场景的交错变换。在罗斯大量细腻的场景描写中,出现了各种器物、声音、人物,包括犹太人、异教徒、黑人等等。这些场景描写能够很容易地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让读者在阅读时感受到,作者想要阐述的绝不仅仅是两个青年人的爱情,还有更深刻的对身际周遭包括自然、社会、家庭在内的各种环境的关注。
叙事视角
罗斯抛弃故事外叙述人站出来讲述的全职模式,打破无所不在的全知视角,该故事由主人公尼尔讲述,并通过他的视角过滤周遭环境。采用人物视角来描写场景,故事空间就成为了人物内心的外化,外部世界成为人物内心活动的“客观对应物”,场景描写成为刻画人物心理和揭示主题的重要手段。
作品评价
“罗斯先生”(指作品《再见,哥伦布》)呱呱落得,便毛发齐全。
——索尔·贝娄(美国作家)
作者简介
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纽瓦克市的一个中产阶级犹太人家庭,1954年毕业于宾夕法尼亚州巴克内尔大学,1955年获芝加哥大学文学硕士学位后留校教英语,同时攻读博士学位,但在1957年放弃学位学习,从事写作。作品有:《再见吧,哥伦布》、《放任》、《她是好女人的时候》、《波特诺的抱怨》、《我们这一帮》、《乳房》、《伟大的美国小说》、《我作为男人的一生》、《情欲教授》、《鬼作家》、《解放了的朱克曼》、《解剖学课》、《被束缚的朱克曼》、《反生活》、《事实:一个小说家的自传》、《欺骗》、《遗产——一个真实的故事》、《夏洛克在行动》、《安息日的剧院》、《美国牧歌》、《我嫁给了共产党人》、《人性的污秽》 、《垂死的肉身》、《反美阴谋》、《凡人》、《退场的幽灵》、《愤怒》、《羞辱》、《复仇女神》等。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5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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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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