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银行
1921年由北洋政府农商部创办于北京的银行
农商银行于1921年由北洋政府农商部创办于北京,负责人是齐耀珊
经营业务
除经营普通银行业务外,并发行兑换券,经理公共实业机关出入款项。
发展历史
1929年3月受时局影响停业整顿,收回所发行兑换券,并清偿债务。
1933年据国民政府实业部批准修改章程,由王铁生、梅哲之、张慕先、陈和钧为代表发起筹备复业,实收资本增至300万元,其中招新股220万元,旧股折为80万元,
1934年8月15日正式复业,改设总管理处于上海,北平、上海、汉口分行也同时复业。董事长陈公博,总经理梅哲之,协理张慕先,董事陈公博等15人,监察人陈卓甫等5人。章程规定营业种类包括收受各种存款、实业放款、贴现、汇兑及货物押汇、买卖金银及有价证券、保管证券及贵重物品、代理募集传票、兼营储蓄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实业部委办办理实业发展事项、发行兑换券等。营业方针以稳健为主,1935年停止发钞,移交中国银行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增设长沙、厦门、杭州支行,在常德设立办事处。
1936年添设杭州支行及衡阳办事处。1937年抗战爆发后,该行在战区内各分支行处陆续撤退并停业,其余分支行陆续撤往京、沪两地继续营业,并曾代日伪政府发行伪钞,设总行于上海常熟路158号
1942年资本改增为中储券300万元,同年12月何焯贤继任总经理。
1943年3月3日汪伪政府财政部发给钱字第340号营业执照。抗战胜利后,该行重新清理复业,梅哲之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1947年4月因劳资纠纷,一度停业,后改组复业,由吴铁城任董事长,梅哲之仍任总经理,并由经济部、财政部各派官股董监各一人。受时局影响,该行业务大为收缩,管理人员又设暗房进行投机。1948年9月被国民政府上海金融管理局勒令停业。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7 13:25
目录
概述
经营业务
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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