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超对接
新型流通方式
农超对接,是指农户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方式,主要是为优质农产品进入超市搭建平台。其本质是将现代流通方式引向广阔农村,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实现商家、农民、消费者共赢
简介
即农产品与超市直接对接,市场需要什么,农民就生产什么,既可避免生产的盲目性,稳定农产品销售渠道和价格,同时,还可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通过直采可以降低流通成本20%—30%,给消费者带来实惠。
农超对接是国外普遍采用的一种农产品生产销售模式,目前,亚太地区农产品经超市销售的比重达70%以上,美国达80%,而中国只有15%左右。
在中国,随着大型连锁超市和产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部分地区已经具备了鲜活农产品从产地直接进入超市的基本条件。开展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积极探索推动鲜活农产品销售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是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的有效手段,有利于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控制。
产生原因
超市竞争不断创造价格新低,变收购为采购,压缩成本。超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需要有特色的、差异化的产品。只有采购的差异化,才会形成经销的差异化。超市的竞争集中体现在价格竞争上面,因此,控制成本对超市尤为重要,超市“直购”将为其赢得核心竞争力。
市场指导生产,需超市与农产品短距离对接。“市场行情是瞬息万变的,超市将采购链延伸到基地后,充分发挥了市场调节作用,将最有效的消费信息传递给生产者,指导生产。”
产生背景
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优质农产品需要寻求更广阔的市场。传统的农产品销售方式难以在消费者心中建立起安全信誉,也难以确证生态农业基地生产的优质农产品的价值,从而把很多特色农产品局限在产地,无法进入大市场、大流通,致使生产与销售脱节,消费引导生产的功能不能实现,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困难重重。
发展前景
农民卖菜难,亟待与需方直接见面。希望能以合适的价格,迅速销售出他们的产品。市场指导生产,需超市与农产品短距离对接。
2008年12月11日,为推进鲜活农产品“超市+基地”的流通模式,引导大型连锁超市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销对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农超对接”试点工作进行部署。
与传统的流通方式相比,农超对接回避了从货物流转中赚取差价的各级批发商,同时,减少中间环节,也减轻了货物在流通过程当中的损耗。因此,能降低流通成本。采用农超对接的方式,是直接去农村合作社、基地进行采购,了解采购源头,因此,在食品安全上更有保障。另外在农超对接的过程中,产生了规模化种植和经营的农业企业,在生鲜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环节中制定了较为严格的控制标准,因此,产品品质更高。农超对接模式能够有效的使得市场、连锁超市和农户三方受益,是未来农产品营销新模式,并且受到国家农业部和商务部高度重视,重点扶植,发展前景可观。截止目前,通过农超对接进行流通的生鲜产品占市场生鲜产品流通总量的比重不足15%。超过85%的行业成长空间中,将裂变出大量的投资机会。
选好和实施好特色产业扶贫项目开发,促进贫困乡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贫困农牧民增收。大力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快边境地区发展和农牧民群众增收步伐。
意义作用
随着大型连锁超市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中国一些地方已经具备了鲜活农产品从产地直接进超市的基本条件。开展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积极探索推动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的有效途径和措施,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是减少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的有效手段,是解决鲜活农产品卖难的根本途径,有利于促进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经营进入良性发展轨道,实现农产品质量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对建立农产品现代流通体制、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商家按照市场需求,提出品种和数量要求,农民按其品质、安全进行生产。期间,商家通过中介服务和适当方式,从技术、知识角度向农民提供服务,比如农药喷洒与采摘期的衔接时间,少用、不用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或降低其残留量于安全值内。”而农民有了稳定的销售渠道后,将更注重于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
降低流通环节费。用大型商业企业利用自身网络渠道销售,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环节费用,将更多利益留给了农民和消费者。
具备条件
(一)试点企业
1、企业经济效益在当地名列前茅,连续盈利三年以上,无违法经营记录等;2、企业资产结构合理,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
3、超市生鲜农产品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25%左右;
4、具有稳定的农产品供货渠道,包括企业自有生产基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等;
5、具有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连锁超市、生鲜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及辅助设施等。
(二)产地农民专业合作社
1、具有注册商标和产品包装等自主品牌,获得市级以上农产品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称号;
2、生产基地或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或产品认证,或产品已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基本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测检验制度;
3、生产基地实行统一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标准化生产面积占到80%以上;
4、专业合作社与所推荐试点企业已有或即将建立合作关系。
政策法规
2008年12月11日,贯彻落实2008年中央1号文件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推进鲜活农产品“超市+基地”的流通模式。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经营作为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以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为宗旨,按照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产品现代流通体制的总体要求。
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坚持因地制宜,试点先行。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连锁商业企业实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等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发展模式稳步推进。在大中型城市选择部分大型连锁商业企业和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坚持贸农结合,以商促农。以大型连锁超市为基础,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相结合,建立新型农产品流通渠道,贸农结合,以商促农,促进连锁企业产业链的延伸和农产品供应链的整合。
主要目标:到2012年,试点企业鲜活农产品产地直接采购比例达到50%以上,冷链系统
保障措施: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用地按工业用地对待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安排相应资金;二是拓宽投融资渠道,协调金融机构对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予以信贷支持,通过政策杠杆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鲜活农产品基础设施的投入;三是培育农产品现代流通人才,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四是要加强组织落实。
主要做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立中国特色农产品现代流通体制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这一主题,以发展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作为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营销网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城市大型连锁商业企业为主体,支持连锁商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网络、信息、配送等优势,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新型鲜活农产品供应链。二是坚持因地制宜,试点先行。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连锁经营企业实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等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发展模式稳步推进。三是坚持贸农结合,以商促农。以大型连锁超市为基础,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相结合,建立新型农产品流通渠道,促进连锁企业产业链的延伸和农产品供应链的整合。
(三)主要目标
2011年“两会”期间,商务部、农业部联合印发《商务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部署2011年农超对接工作。
意见指出,要深刻认识农超对接的重要意义。意见强调,农超对接以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为宗旨,以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为总体要求,把农超对接作为发展现代流通、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工作任务。通过推进农超对接,打造安全、高效的流通链条和舒适便捷的消费环境,使超市成为城市居民购买农产品的主要场所之一。
意见要求,各地商务、农业主管部门要抓好农超对接三大主要任务:一是积极搭建对接平台,畅通农超对接渠道。通过组织开展农超对接推广活动,如洽谈会、展销会等形式,创造供需双方见面和沟通的机会;加强农超对接信息化建设,鼓励通过农超对接信息系统发布供求信息,开展网上签约和交易试点。二是培育对接主体,提升农超对接水平。加强对连锁经营企业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建立现代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扶持,形成规模效益;开设农超对接培训班,为超市和合作社人员提供专业知识和技术培训。三是加强指导监督,规范农超对接行为。降低合作社鲜活农产品进入超市的门槛,鼓励对接双方建立长期对接合同;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流通,支持品牌建设,实现质量可追溯。
据了解,目前,物美、沃尔玛等大型超市已纷纷加大农超对接的力度,商务部表示,推进农超对接有利于减少流通环节和降低流通成本,有利于稳定市场价格和保障供应,有利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保障食品安全和改善民生。
意见还强调,各地商务、农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优化政策环境,进一步提高认识,制订工作计划,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要优化政策环境,支持农超对接冷链、配送中心、检验检测等方面建设,对农超对接税收、信贷、用地等方面给予优惠;要加强总结宣传,扩大农超对接影响力,加强工作总结和交流。
清理费用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7月CPI冲到37个月的高点,同期同比上涨6.5%,物价上涨再次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国家发改委近日表示将采取四项措施稳定物价,其中包括对流通环节进行整顿,清理农贸市场和超市进场费。如果超市进场费维持在合理范围内,那么商品售价可以降低20%。
试点建设
(一)加大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设施投入
当前重点是加强鲜活农产品冷藏冷冻设施投入,对部分鲜活农产品实行强制性冷链流通,降低鲜活农产品损耗,保障鲜活农产品质量,同时实现降低连锁超市冷藏冷冻设施投入成本。
(二)增强鲜活农产品加工配送能力
重点支持大型连锁商业企业新建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在现有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中增加鲜活农产品配送功能、发展第三方农产品物流配送等多种方式,建立与农产品生产规模及零售规模相适应的物流配送体系。
(三)提高鲜活农产品经营信息化水平
连锁经营企业和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强化鲜活农产品信息系统建设,广泛推广数字终端设备条码技术、电子标签技术、时点销售系统和电子订货系统等,进一步推广品类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等现代管理技术,提高市场反应能力,建立鲜活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有品牌
试点连锁超市要广泛宣传和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自有鲜活农产品品牌,向消费者提供质量安全可靠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增强消费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信心,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鲜活农产品销售规模的扩大。
(五)调整连锁超市商品经营结构
围绕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鲜活农产品经营规模,适当调整连锁超市商品布局,增加鲜活农产品销售种类,扩大鲜活农产品经营面积,提高鲜活农产品销售比重。通过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鲜活农产品经营规模,提高连锁商业企业市场竞争力。
(六)建立“农超对接”渠道
流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试点连锁超市,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产业基础牢、产品规模大、质量安全优、品牌效应好、农户成员多的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定期举办专卖场对接洽谈会、产品展示推介会等形式,为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对接平台。连锁超市要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信息、加工包装技术、运储以及价格等方面的支持服务和优惠。
工作进程
新疆家乐福“农超对接”实现规模化
2011年3月4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与家乐福(中国)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农超对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此协议是新疆商务厅为加快新疆农产品的销售,提高新疆农产品知名度和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一大重要举措。
新疆商务厅厅长和宜明介绍,此战略框架协议的签订,旨在通过与家乐福(中国)加强合作,加快新疆农产品外销售平台,组织新疆优质农产品进入国内外大型连锁超市的采购网络,强化终端销售网络建设,加速农产品销售体系的改进与完善,通过技术创新不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促进农产品市场的进一步发育与发展,加快新疆与家乐福(中国)双方“农超对接”合作与开发步伐。从而,也可以说这一举措是新疆商务厅出台的一大惠民举措。
家乐福中国区副总裁施德明介绍,家乐福于2008年起正式启动在新疆的直采工作。经过几年的摸索和实践,新疆已经成为家乐福在中国的第二大直采基地。2010年家乐福全国直采团队与新疆的10个农村合作社开展了合作,采购新疆的特色农产品例如:葡萄、葡萄干、香梨、哈密瓜、红枣、核桃等在家乐福48个城市的170多家大型综合超市销售。2010年共采购5772吨,采购金额达到4600万人民币。家乐福中国将在2011年的经营中加大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农产品采购力度,在相关服务费用、采购价格、结算方式以及技术支持等方面,提供优惠的条件和便利。
据了解,库尔勒阿达西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鄯善县立农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和麦盖提麦乡刀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三家合作社2010年全年提供给家乐福的农副产品金额分别达到了1620万、570万和460万。以库尔勒阿达西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2009年,家乐福中国在合作社采购苹果和香梨金额月400万,到2010年此金额翻了4倍。该合作社理事长陈平按捺不住喜悦地告诉记者,通过与家乐福直接合作的“农超对接”的方式,新疆的库尔勒香梨在全国家乐福销量大幅增长,合作社的农户平均年收入可以达到2万元以上。随着家乐福直采模式的进一步成熟和需求量的进一步增长,2011年的收益还会继续增加。
据悉,协议约定后,新疆商务厅将为家乐福在新疆采购农产品提供相关农村合作社及产品资料,并对农村合作社提供相应的支持。通过提高对农副产品的认证工作,使新疆本地农副产品更加规范和品牌化。从而进一步提升农副产品的疆外销售,提高农民收入,更进一步推动地方农业产业经济。
2011年3月从广州市经贸委获悉,农超对接模式今后将在广州市的超市大力度推进,扩大覆盖率。到2012年底,在全市城乡结合部新建或提升改造5家农超对接综合超市,新建或提升改造40家农超对接社区超市,在30家大型连锁超市门店中设立农超对接商品专区,建设2个农产品采购基地与配送中心。
3年后,在广州市白云、番禺、黄埔、海珠、天河、花都、增城、从化等地城乡结合部及中心城区主要大型社区和具备条件的大型超市,实现农超对接,初步建成优质、低价、安全、高效的农产品产供销网络,为广州城乡居民提供新鲜、放心、实惠的农产品,平抑“菜篮子”物价服务。同时,引导有条件的肉菜市场开设菜农直销专柜,并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与餐饮企业进行结合。“总而言之,就是让农产品以更直接的方式到达市民餐桌。”
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超市里农产品的一般流程是农民—批发商—供应商—超市物流采购,通常需经过4个以上的环节,成本至少上升了15%~20%,导致产业链的两端(农民和消费者)都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而通过农超对接的直采模式,这部分原本被中间商赚取的利润可直接“转移”给农民,并最终惠及消费者。业内人士表示,超市直购的蔬菜最终零售价格至少可降20%。
广州市经贸委负责人表示,通过农超对接模式的推广,对其他市场农产品的价格也将起到抑制作用。
青州市供销社-农超对接,城乡共赢
青州市区以东的“小香山”,登顶一望,只见周边“棚海连天”,颇为壮观。冬暖式大棚、箱式面包棚、小弓棚,还有厂房式的现代化温室棚等各式各样的大棚,连成一片,一眼望不到边。 面对记者的惊叹,青州市供销社主任田昭功颇为自豪地告诉记者,这片棚海是寿光昌乐、青州三县连接而成的200多万亩蔬菜大棚,是供销合作社组织“农超对接”的生产基地,可以说是目前中国蔬菜大棚最密集的一个区域。
葫芦大王的感慨
走进青州市高柳镇马兰蔬菜生产基地,青州市供销社领办的农合瓜菜专业合作社的大棚西葫芦长势正旺。专业社社员潘学昕和妻子正忙着采摘西葫芦。潘学昕指着挂在藤上的青嫩西葫芦对记者说,“这些挂在藤上的西葫芦,第二天就能通过`农超对接'进入北京等各大城市,而下一站则是供世博会了。”
潘学昕3年前开始在青州供销合作社的引导下种植绿色蔬菜。他由于种的西葫芦质量高,有市有价,在这一带颇有名气,被村民们呼为“葫芦大王”。
现在,一个大棚每天可产七八百斤西葫芦,价格每斤7角左右,一天下来能有四五百元的收入。潘学昕乐滋滋地告诉记者,这些都得益于供销社的“农超对接”。他介绍说,供销合作社组织农户实施订单种植,蔬菜从大棚直接进超市,不用再和小商小贩打交道。进入超市,销路有保证,卖的价格也好,跟着供销社种绿色蔬菜收益高,心里可高兴了。
记者发现,潘学昕的大棚里挂有一个小方牌,上面写出明令禁用的农药名称以及基地的相关制度措施。潘学昕说:“这是绿色蔬菜基地的严格规定,俺们都严格遵守,蔬菜绝对保证都是绿色无污染的。”这样的小牌子在马兰蔬菜基地的每个大棚里都有,基地负责人潘爱玉介绍说,这个基地是上海江桥批发市场的生产基地,全部生产绿色蔬菜,供销社对蔬菜质量有严格的要求。
潘学昕对自己的西葫芦能走进世博会非常开心。
鲁菜直供世博会
要为世博会供菜,必须有一个组织站在农户前面。在山东,这个组织就是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过层层筛选,山东省供销社系统有38个瓜菜品种入选世博会基本供应品种,占入选品种的近三分之一。
苍山青州寿光莘县、沂水等15个县(市、区)供销社成为第一批世博会蔬菜直供参与单位。其直供的运行体系是:供销合作社组建的专业合作社负责蔬菜的生产,供销合作社组建的公司负责流通和销售。在整个服务体系中供销合作社发挥着主导作用。
“这是真正一条龙式的体系,我们有基地与专业合作社、集散包装市场、物流团队,环环相扣,进世博会意义重大,所以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出现问题,工作时刻要求做到最细。”青州市供销社农产品经营服务办公室主任石玉刚说。
供应世博会的蔬菜在种植过程中由供销合作社成立的技术部门给予指导,按照产地环境、生产技术、产品质量“三达标”的要求,制定操作规程实行标准化生产。目前,青州市供销社已向世博会发货40吨。
让大棚与超市对接
田昭功告诉记者,为打造青州优质农产品品牌,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青州市供销社积极探索“农超对接”,从2008年就与北京物美商业集团签订合作协议,联合成立了“山东蔬果联合采购中心”。从此,青州农民的大棚搭上了“农超对接”的快车,头天下午采摘的蔬菜,第二天一早就能摆上北京超市。
目前,青州市供销社已建立各类农产品生产基地50多个,成立各类农产品专业合作社20多家,积极发挥16个基层供销社的作用,形成了便捷的农产品供销网络。
北京百个超市2011年内将实现农超对接?
北京市市商务委流通处相关负责人2011年7月30日透露,在去年本市6家大型超市加入农超对接联盟的基础上,今年年底前北京市还将有华堂超市、永辉等8家连锁超市共100多个超市实现农超对接。届时,市民从超市购买的蔬菜将比现有价格便宜至少20%。
2011年7月30日,北京市商务委举行“平谷大桃进华堂超市即农超对接”启动仪式。市农委流通处处长任荣介绍,这是北京特色农产品首次与华堂超市进行“农超”对接。当天现场,北京市商务委流通发展处负责人表示,通过这种农超对接的形式,可同时解决农民卖难和市民买难的问题。
商务委该负责人表示,去年家乐福、沃尔玛等6家大型超市宣布加入农超对接联盟,今年,华堂、永辉等8家连锁超市涉及100多个门店宣布全部加盟农超对接体系,将全面减免农产品进店费用,届时农产品价格至少比现在便宜20%。
另据透露,今年北京市计划在河北等外埠扩大蔬菜基地的建设,届时本市蔬菜价格将继续得到有效控制。?
社会影响
为农产品提供了良好的销售平台。
优质农产品借助超市遍布各地的网点布局、四通八达的配送体系、灵敏的市场触角,以最快速度进入千家万户。农产品生产销售商、本土超市、外地超市、境外超市,在一系列“农超对接”中,被“牵”到同一平台会面、洽谈。在此基础上,通过开展与国外超市的“超超”对接,又将本地农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实践证明,“农超对接”在农产品走向世界中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和媒介作用。
实现了生产者和超市双赢
超市多为连锁企业,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货、统一定价。超市经营人员直接进大棚,看产品、谈价格、签合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传统批发诸多的中间环节,最大限度地保持了产品的新鲜度。同时,经过严格筛选、包装和加工后的农产品,能够更好地满足市民需求。超市采用现代化经营方式,设施齐全且管理到位,有利于降低农产品储运及销售过程中的损耗。“农超对接”既可解决城镇居民吃菜难、不新鲜、时间受限制的难题,又解决了菜农难以预测销售市场的后顾之忧,也节约了商家成本,多方受益。据市场调查,某省超市目前销售本省大米占90%,鲜猪肉占100%,蔬菜占50%,活鲜品占80%,面粉及面制品占30%。
“农超对接”得到了商家的大力支持。
武汉中百连锁仓储超市有限公司率先打破“行规”,宣布对全省名优新特农产品“零门槛”上柜,免收任何入场费,并承诺对省内特色农产品推行“现钱买现货”的经销模式,超市仅赚取进销价差的利润。打破旧“行规”,“无缝对接”城乡市场,扶持农产品流通,既促进了农民增收,又丰富了市民的“菜篮子”;拆掉“门槛”,农产品生产加工商给超市最好的商品,最合理的价位,最有力的促销支持,从而兴旺了超市的“人气”。
超市“直购”的存在与采购、生产规模密切相关,当采购量达到一定数量,且生产方也形成组织化生产时,“直购”会降低经营成本,使多方受益。而如果采购量较小,且生产方比较分散时,社会专业化分工决定中间环节是有必要的,农业“经纪人”在面对散户进行收购时,有其经验、成本优势。超市“直购”和农业“经纪人”,就如汽车和自行车一样,在不同条件下,各有优势,不可能完全替代。
中国农业大部分是分散生产,分散销售,组织化程度低。在此背景下,大量农业“经纪人”出现了。在他们的组织下,小摊小贩式的收购变成了规模化的采购,这是一种进步。而超市越过农业“经纪人”环节,直接到基地采购,同样也是一种进步,它通过压缩中间环节,提高收购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同时,政府调控市场,更多的是依靠超市这只手来运作。超市与农户面对面,信息直达,可以更加准确、迅捷地指导农民生产。
目前,超市“直购”在武汉周边地区比较容易操作,而远程“直购”则面临一些困难。诸如,超市对外地产品的价格信息了解不畅;超市如自带人员、车辆进行远程采购,则成本加大,而在当地寻找运输车和帮手,又不太容易。这些都无形中增加了超市“直购”的难度。
作为“经纪人”,过去为超市和农民架起一条通道。超市采取“直购”政策后,我们将面临更大压力,可以加强餐馆配送等方面拓展新的发展空间。不过,从专业分工的角度来看,超市偏重零售,而农业经纪人主要就是负责采购。因此,短期内超市不可能完全替代农业经纪人,我们可以在丰富采购品种,为农民提供更多服务上多做文章,以提高综合竞争力。
各国现状
日本:商业企业采购农产品一般需要经过农协。日本农协一般分为三个层次:基层农协;县级联合会;全国联合会。基层农协分综合农协和专业农协,综合农协是以一定区域农户为对象组建,专业农协是以特定农产品的生产者为对象来组建。
日本基层的综合农协主要有对农业生产进行指导、共同利用大型基础设施、统一采购农业生产资料、集中销售农副产品等六大职能。日本的农协作为农村覆盖面最广泛的组织,对促进日本农业经济发展、恢复政治稳定、减少政府的社会管理成本发挥了重要作用。
美国:该国农产品基本上是有组织的规模化大生产,超市等企业大多是直接到基地采购。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5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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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简介
产生原因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