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功能仅限于
标准体,它是投保人失去交费能力的情况时可以采取的措施。简称“
减保”,是指在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合同当时的
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
保险费,以相同的
合同条件减少
保险金额,本合同继续有效。
办理减额交清的手续非常简单。只要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连同保单一起交至保险公司即可。需要注意的是,书面申请一定要在续期保费的
宽限期期满之前,也就是缴费日后的60天内;并且减额交清还必须建立在
保险合同具有
现金价值前提下,以及减额后的
保险金额不能低于保险公司规定的最低承保金额。业内专家认为,减额交清适合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缴付保费的客户。如果只是一时出现
资金周转问题,投保人可以通过自动垫缴、改变
缴费方式等其它方式解决,尽量不要选择减额交清为好。因为减额交清后,毕竟其
保额降低,减少了利益所得。
以社保为基础,再加之适当的商业险作为补充比较好。其保险费用的支出一般为年收入的10---20%左右,最好别超过20%,即用10%的资金保全自己100%的资产。首先必须考虑
医疗保险,不管是商保和社保的均可以,然后才考虑其它的
保险产品。
3、如购买的是
分红险,选择减额交清后无法享受保险分红。可能给您会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