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律是个多义词,一指军队
纪律严明,师出以律;二为诗词格律术语,多用作
诗词对联的
平仄上。对仗工整,不得出律犯拗。
纪律释义
指军队纪律严明。《
周易·师卦》:“师出以律。” 孔颖达书:“律,法也……师出之时,当须以其法制整齐之,故云‘师出以律也。’”后以“出律”谓军队纪律严明。 宋
王禹偁《拟侯君集平高昌纪功碑》序:“顾兹蠢尔之徒,动我赫斯之怒。皇上谘询百辟,缮理六军,将兴出律之师,爰择徂征之将。”
格律
格律释义
诗词格律一般有四大要素:用韵、
平仄、
对仗、字数。其中
律诗最为严格,必须满足全部要素。
用韵
唐人所用的韵书为隋陆法言所写的《
切韵》,这也是以后一切韵书的鼻祖。宋人增广《切韵》,编成《广韵》,共有二百余韵。实际上唐宋诗人用韵并不完全按这两部韵书,比较能够反映唐宋诗人用韵的是金人
王文郁编的《
平水韵》,以后的诗人用韵也大抵根据《平水韵》。
《平水韵》共有一百零六韵,其中平声有三十韵,编为上、下两半,称为上平声和下平声,这只是编排上的方便,二者并不存在
声调上的差别。近体诗只押
平声韵。
平仄
汉语有
四声,即“
平上去入”,阴平、阳平皆为平声,上去入统为仄声。
律句
汉语虽有四声,但在近体诗中,并不需要象词、曲那样分辨四声,只要粗分成平仄两声即可。要造成声调上的抑扬顿挫,就要交替使用平声和仄声,才不单调。汉语基本上是以两个
音节为一个节奏单位的,
重音落在后面的音节上。以两个音节为单位让平仄交错,就构成了近体诗的基本句型,称为律句。对于五言来说,它的基本句型是:
平平仄仄平
或
仄仄平平仄
这两种句型,首尾的平仄相同,即所谓平起平收,仄起仄收。我们若要制造点变化,改成首尾平仄不同,可把最后一字移到前面去,变成了: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除了后面会讲到的特例,五言近体诗无论怎么变化,都不出这四种基本句型。
七言诗只是在
五言诗的前面再加一个节奏单位,它的基本句型就是: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七言近体诗无论怎么变化,也都不出这四种基本句型。
七律
七律基本句式每首八句,每句七字,共五十六字。一般逢偶句押平声韵(第一句可押可不押),一韵到底,当中不换韵。
七律有四个基本句式:
平平仄仄平平仄(末了两字是平仄,称之为平仄脚);
仄仄平平仄仄平(末了两字是仄平,称之为仄平脚);
仄仄平平平仄仄(末了两字是仄仄,称之为仄仄脚);
平平仄仄仄平平(末了两字是平平,称之为平平脚)。
这四种句式是律诗平仄格式变化的基础,由此构成
七言律诗的四种基本格式。
第一种格式:首句平起平收式
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 ◎〇⊙●●〇〇韵⊙●〇〇●●〇韵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〇〇●●句◎〇⊙●●〇〇韵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〇⊙●〇〇●句⊙●〇〇●●〇韵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〇〇●●句◎〇⊙●●〇〇韵
说明:〇表示平;◎表示平可做仄; ●表示仄;⊙表示仄可做平。
粘对
近体诗的句子是以两句为一个单位的,每两句(一和二,三和四,依次类推)称为一联,同一联的上下句称为
对句,上联的下句和下联的上句称为邻句。近体诗的构成规则就是:对句相对,邻句相粘。
对句相对,是指一联中的上下两句的平仄刚好相反。如果上句是:
仄仄平平仄
下句就是:
平平仄仄平
同理,如果上句是:
平平平仄仄
下句就是:
仄仄仄平平
除了第一联,其它各联的上句不能押韵,必须以仄声收尾,下句一定要押韵,必须以平声收尾,所以五言近体诗的对句除了第一联,只有这两种形式。七言的与此相似。
对仗
律诗的四联,各有一个特定的名称,第一联叫首联,第二联叫
颔联,第三联叫
颈联,第四联叫尾联。按照规定,颔联和颈联必须对仗,首联和尾联可对可不对。绝句的两联也是可对可不对。
排律的首联可对可不对,中间各联都必须对仗,最后一联不对,以便结束。
对仗的第一个特点,是句法要相同。
对仗的第二个特点,是不能用相同的字相对。象“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这种对仗,在词、曲中是允许的,在近体诗中则绝不允许。实际上,除非是修辞的需要,在近体诗中必须避免不同句子出现相同的字。
对仗的第三个特点,是
词性要相对,也就是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副词对副词,
代词对代词,
虚词对虚词。如果要对得工整,还必须用词义上属于同一类型的词(主要是名词)来相对,比如
天文对天文,地理对地理,数目对数目,方位对方位,颜色对颜色,时令对时令,器物对器物,人事对人事,生物对生物,等等,但不能是同义词。前面所举的“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星”对“月”是天文对,“野”对“江”是地理对,而“垂”对“涌”,“平”对“大”,“阔”对“流”,也都是在词义上属于相同类型的动词、形容词的相对。象这样的对仗,叫做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