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言律诗,是中国
传统诗歌的一种
体裁,简称七律,属于
近体诗范畴。起源于
南朝齐永明时
沈约等讲究声律、对偶的新体诗,至初唐
沈佺期、
宋之问等进一步发展定型,至盛唐
杜甫手中成熟。七言律诗
格律严密,要求诗句字数整齐划一,由八句组成,每句七个字,每两句为一联,共四联,分
首联、
颔联、
颈联和
尾联,中间两联要求
对仗。代表作品有
崔颢的《
黄鹤楼》、杜甫的《
登高》、
李商隐的《
安定城楼》等。
七言律诗就是指七言八句而又合乎律诗规范的诗歌,简称为“七律”,是
律诗的一种。律诗属于近体诗范畴,因其格律严密,故名。
七言律诗的兴起,晚于
五言律诗。它起源于
南北朝,萌芽于齐梁新体诗,定型于初盛唐之间。初唐沈佺期、宋之问、
杜审言、
李峤始有成篇,至盛唐,
王维、
李颀、
岑参、
贾至诸人刻意锤炼,方使它在体制上达到纯熟,而崔颢、
李白仍有骈散交杂、半古半律之作。这一时期的七言律诗虽亦有高华秀朗的名篇,但内容上绝大多数属于奉和应制、酬赠,比之五言律诗更见狭窄。同时,盛唐时期李白、
王维、
高适等诗人的七律,多有失对、失粘、重字之误。到了杜甫,七言律诗才展示其诗体潜力而打开艺术天地。杜甫全面开辟了律诗的境界,时事政论、身世怀抱、风土人情、文物古迹,一概熔铸于精严的格律之中,把这一诗体的价值提到了足与
古诗、
绝句并立相峙的高度。
杜甫以下至中唐时期,七言律诗未能推陈出新。晚唐时期,七言律诗则打开了新局面。
温庭筠、李商隐、
杜牧这几位七律圣手不仅修整了律诗的形体,而且改造了律诗的气质,把律诗艺术推进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明人
胡应麟在《
诗薮·内编》卷五中总结了唐代七言律诗的发展历程:“唐七言律自杜审言、沈佺期首创工密。至崔颢、李白时出古,一变也。高、岑、王、李,风格大备,又一变也。杜陵雄深浩荡,超忽纵横,又一变也。”
五代时期七言律诗乏善可陈。宋代七律创作延续了杜甫和中晚唐诗人的创新努力并在“
江西诗派”手中逐渐定型,走出了一条以理趣见长、以议论为诗的新路子,佳作不少。元明清以下,七言律诗逐渐衰落。
一、
篇幅固定。每首八句,每句七字,共五十六字。其第一、二句称为“首联”,三、四句称为“颔联”,五、六句称为“颈联”,七、八句称为“尾联”。
二、
押韵严格。全篇四韵或五韵,一般逢偶数句押韵,即第二、四、六、八句最后的一个字要同韵。首句可押可不押,通常押平声,一韵到底,中间不换韵。还要求按韵书中的字押韵。原则上只能用本韵,不能用邻韵;即使稍微松一点,也只允许入韵的首句可以用邻韵,叫作“借韵”。七言律诗根据首句是否押韵,可分为首句入韵和首句不入韵两种格式,其中首句入韵为
正格,与五言律诗不同。
三、讲究
平仄。即要符合平仄律,就是在一般情况下,以两个音节(两个字)为一个音步,平仄交互安排。根据首句头两字的平仄,七言律诗分为平起和仄起两体。根据平仄律,七言律诗有四个标准句型:第一、平平仄仄仄平平(平起平收,末两字是平平,称之为平平脚);第二、平平仄仄平平仄(平起仄收,末两字是平仄,称之为平仄脚);第三、仄仄平平仄仄平(仄起平收,末两字是仄平,称之为仄平脚);第四、仄仄平平平仄仄(仄起仄收,末两字是仄仄,称之为仄仄脚)。这四种句型是律诗平仄格式变化的基础,由此构成七言律诗的四种基本格式。
四、要求
对仗。颔联和颈联必须对仗,首联和尾联可对可不对。七言律诗以首联、尾联都不对仗为常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