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公民权(Birthright citizenship),又称“落地公民权”,是“
出生地主义”的体现,是指个人因出生地而取得该国公民身份的权利。出生公民权最初是
美国内战之后为之前不能取得公民权的非裔提供平等权利而制定的。美国《
宪法》第14条修正案对出生公民权的具体表述是:“所有在美国出生或者入籍并接受其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和他们所居住州的公民。”美国是世界上极少数提供无条件“出生公民权”的国家,但并不是唯一有出生公民权的国家,全世界有30多个国家采取出生公民权,大多集中在美洲,如
加拿大、墨西哥、巴西和阿根廷等国家。
相关概念
出生公民权(Birthright citizenship),又称“落地公民权”,是“公民出生地原则”(
出生地主义)的体现,是指个人因出生地而取得该国公民身份的权利。出生公民权最初是美国内战之后为之前不能取得公民权的非裔提供平等权利而制定的。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对出生公民的具体表述是:“所有在美国出生或者入籍并接受其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和他们所居住州的公民。”
美国是世界上极少数提供无条件“出生公民权”的国家,任何在美国出生的婴儿,都将自动获得美国公民的身份,无论他们父母的国籍为何。但并不是唯一有“出生公民权”国家,全世界有30多个国家采取出生公民权,大多集中在美洲,包括加拿大、
墨西哥、
巴西和
阿根廷都采用出生公民权规定。
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公民或国民的法律资格。国籍在个人与国家之间建立了一种稳定的法律联系。给予哪些人国籍,是国家自身的权利。国籍的取得是一个人获得某一特定国家的公民或国民的资格。根据各国国籍立法及相关条约实践,国籍的取得方式可以分为两类:因出生取得和因加入取得。
其中,因出生而取得国籍称为原始国籍,它是最基本的国籍获得方式。各国的立法中采取如下三种原则,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在国籍立法中采用混合制原则。
血统主义:是指一个人出生时获得国籍仅取决于其父母的国籍,而不问其出生在何地。血统主义又分为仅以父亲国籍决定的单系血统主义和双亲任一方国籍决定的双系血统主义。
出生地主义:是指一个人出生时获得国籍仅取决于其出生地,而不管其父母国籍情况如何。
混合制原则:是指由出生获得国籍时,兼采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
公民:是一个
法律概念,通常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
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历史沿革
背景
在内战前,美国南方各州的“黑人法典”禁止获得自由的黑人参加
选举投票,同时禁止他们甚至自由选择工作、拥有土地和进入社会保障体系。1857年的“德雷德·司格特决议”规定,非洲裔美国人不是美国公民,并称黑人“如此低下,所以他们没有白人那样的权利”。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1868年出台的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与1865年批准的第十三修正案和1870年批准的第十五修正案,被合称为“内战修正案”,为确保废除农奴制,抵制种族歧视提供了法律依据。
出生公民权确立
1866年,作为南北战争后“重建”的一部分,美国国会颁布《1866年民权法案》,将公民权赋予被解放的奴隶。法案提到:“除了未被征税的印第安人,所有在美国出生且非任何外国势力的人”都是美国公民。这里的“外国势力”指的是外交官或入侵者的子女。
1868年7月,出生公民权被写入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并正式通过。
1882年,《排华法案》生效后,
华人被允许留在美国,但不能入籍,中国人被禁止移民来美,许多华人离美返乡后难以再入境。在这一时期发生了“黄金德案”,1898年,最终判决父母为中国人但在美国出生的黄金德为美国公民,这个判决巩固了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中的“
属地主义原则”,即任何在美国领土出生的人,不论其种族或阶级,不论其父母的移民身份,但外国驻美外交官的子女除外,自动成为美国公民。
属地主义争议
1990年以后,随着
非法移民问题凸显,在美国围绕属地主义的争论重新浮现。1993年至2011年,数位国会议员先后提出议案,试图挑战公民权条款,都没有成功。这类法案的支持者希望推动一个涉及非法移民子女的案件到达最高法院,进而限制甚至推翻黄金德案的判决。2011年,美国亚利桑那州提出取消出生公民权的法案,很多州也相继跟进,国会中也有议员提出的相关法案。
2015年的皮尤民调显示,53%的共和党人和23%的民主党人反对“出生在美国的人被视为公民”;同年,总统大选期间,特朗普便提出取消出生公民权的想法。2018年10月,美国总统特朗普称,他有意颁布总统行政令,取消今后在美国出生的非公民子女和非法移民子女的公民身份;他表示自己知道可以通过立法手段实现,但他会选择签署行政令,他已就此咨询了法律顾问,计划正在推进之中。此举引起美国移民和部分民权人士的强烈反对。
2024年12月8日(当地时间),特朗普表示,他计划驱逐数百万非法移民,并试图取消出生公民权。
各国规定
根据World Atlas统计,拥有出生公民权的国家有:美国、加拿大、
阿根廷、
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伯利兹、玻利维亚、巴西、加拿大、智利、古巴、多明尼加共和国、
厄瓜多尔、萨尔瓦多、斐济、格林纳达、危地马拉、圭亚那、洪都拉斯、牙买加、墨西哥、尼加拉瓜、巴拿马、巴拉圭、秘鲁、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乌拉圭、
委内瑞拉。
美国
美国是世界上极少数提供无条件“出生公民权”的国家。按美国1868年宪法第14修正案规定,只要孩子生在美国领土,包括美国的飞机上、游轮上,都可获美国国籍。随着美国的发展,许多非法移民不惜铤而走险进入美国,目的只是为了让孩子降生在那里,从而顺利获得美国国籍。
加拿大
加拿大也采取出生地主义原则,只要出生于加拿大的新生儿,都成为加拿大公民,拥有所有社会福利,并且有公民投票权和被
选举权,即使终身不再踏入加拿大境内仍然不会丧失其公民身份。加拿大可以称得上是由移民组成的国家,很多加拿大公民都来自不同地方,同时也拥有另一个国家的国籍。
阿根廷
阿根廷是一个典型的移民国家,拥有较为宽松的国籍政策,凡是在阿根廷出生的孩子均可自然拥有阿根廷国籍。阿根廷承认双重国籍并与西班牙、菲律宾、意大利签有双重国籍协议。根据协议规定,拥有阿根廷国籍的人,如果同时取得了西班牙、菲律宾或意大利的国籍,他可以拥有双重国籍身份,即同时拥有两个国家的公民权。
其他
英国、
法国、
德国等诸多欧洲国家虽然也有类似的“出生公民权”政策,但各国政府对于公民权的认定都是有条件的,比如要求至少父母的一方有永久居留权或者是公民。而德国曾加强对移民的开放。2000年,德国新国籍法实施生效,改变了过去单一根据血统原则确定国籍的做法,引入了出生地原则,给予长期居住德国者的小孩公民权,不再对父母国籍另作要求。拥有德国居留许可或在德国居住至少八年的父母所生子女即可获得德国国籍。
英国、
墨西哥、秘鲁等国也曾经采用出生地主义。因为这些国家和地区有大量移民,出生地主义有利于吸收一定数量的移民,保证移民也享有平等的权益,使他们的后代不会成为“二等公民”。但英国由于无法承担大量国际移民进入该国,便在1981年修改国籍法规取消了无条件的出生公民权,规定只有在英国出生、且父母至少一方为英国公民者,方能得到英国公民权。
法国国籍法规定,人们可以通过决定的或自然的血缘关系取得法国国籍。对出生在法国或定居在法国的外国人,也可以通过出生地(定居地)的关系来获得法国国籍。
主要影响
保护平等权益
出生公民权政策在最初出台时,保护了内战后美国
黑奴的平等权益。出生公民权通常象征着一个国家对移民的开放程度。各国会修改关于公民身份的国籍法,以应对不同时期的社会和政治环境。
全国西裔生育健康研究院政策主任罗门(Elizabeth Barajas-Roman)指出,提出取消出生公民权的议员也是强制电子身分核查法案的支持者,这条法案将使更多移民妇女转向现金支付薪水的工作,使更多母亲和婴儿无法得到健康保险。
占用社会资源
“出生公民权”给美国带来了大量外国公民赴美生子,而占用社会资源。中国、
韩国、
日本、印度、土耳其、墨西哥等世界各地的妈妈们纷纷赴美生子。有报道称,在美国亚利桑那州和墨西哥交界处的城市诺加利斯,街上有提供分娩服务的广告牌,妈妈们经常非法进入美国生育。2008年在美国出生的430万婴儿中8%的孩子都来自于非法入境生子。皮尤西裔中心最新研究报告显示,美国现有510万来自非法移民家庭的18岁以下儿童,其中400万是生于美国并具有公民身份的赴美生子婴儿。而美国全国卫生统计中心数据显示,从2000年到2006年,非美国人在美国产子数激增53%,而美国本土婴儿出生率同期只增长5%。
美国民众对赴美生子亦感不满。美国合众社2011年6月曾报道,一个持续7天、有2184个成年受访者的随机调查显示,67%的美国居民认为可以修改法律,堵住外国人通过“生育之旅”为新生儿攫取美国国籍的漏洞。
移民身份
华盛顿的移民政策中心发布的一份报告说,如果取消出生公民权,只能使美国境内的非法移民人数成倍增长,因为这样无身份者的孩子也会没有身份。据估计,如果取消出生公民权,到2050年美国境内的无身份移民将达到2400万。
“出生公民权”带来了“锚孩”(anchor baby)现象。“锚孩”现象指
非法移民在美所生的孩子自动成为美国公民,而这些孩子年满18岁后可申请父母成为合法移民,如果他们的非法移民父母被抓并面临遣返,他们可以声称这将破坏一个家庭。
共和党籍国会参议员曾建议要修宪并重新界定“出生公民权”,他们认为需要给“出生公民权”加上额外限制,那就是婴儿的父母至少有一方是美国公民、合法移民或美军将士。而西裔群体认为这一建议侵犯了他们的权利。另有一部分人认为修宪对于出生婴儿本身并不公平,因为他们无法控制自己的出生环境和地点。
社会评价
美国总统利用行政令废除出生公民权,很可能在美国引发一场宪法斗争,而美国最高法院将成为最终的裁决者。(英国《金融时报》 评)
特朗普等人并不看重非法移民为美国做出的贡献。相反,他认为非法移民是美国贫穷和犯罪率攀升的根源,而出生公民权就是吸引大量非法移民的“磁石”。因此,为了减少美国对非法移民的吸引力,特朗普铁了心的要“废了”出生公民权。(中国新闻网 评)
事实上,还有也一种与出生公民权相对应的是
血缘公民权,要求父母必须有至少一方是本国公民,依据血缘关系使此人具有本国公民权。相比于出生公民权,血缘公民权的被采纳范围更为广泛,被多数国家采用。(华尔街见闻 评)
世界上有30多个国家的宪法都赋予了出生公民权,其中包括加拿大、墨西哥和巴西。美国的出生公民权也在宪法中有了80多年的历史。特朗普要终止美出生公民权的行为是给就职时宣誓要捍卫美国宪法的自己一记耳光。(美国国会议员索丽丝 评)
否认子女与生俱来的公民身份将使移民家庭更难融入并追求美国梦,从而对亚太裔小区造成毁灭性影响。全美亚太裔选民必须反对特朗普的偏见,把票投给“团结而非分裂我们的国家”的人。(美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亚太裔媒体主任山多斯 评)
“终于有总统愿意对可笑的出生公民权采取行动了,我一直支持全面移民改革,但同时也支持消除出生公民权。”美国是全球唯二“依照出生地给予公民权”的发达国家,该政策吸引非法移民,是时候结束了。(共和党国会参议员葛理汉 评)
近40年来,承认所有在美国出生者享有公民身份已成为主流认知。(美国宪法专家约翰·伊斯特曼 评)
相关事件
黄金德案
1873年,黄金德在
旧金山出生,他的父母来自广东台山,在美期间,这对夫妇一直在旧金山唐人街的一家杂货店里帮工。然而,由于无法获得美国公民身份,又担心遭到警察暴力迫害,1890年他们带着儿子逃回中国。可是对于黄金德来说,美国才是他的家,他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他随父母回到中国没几个月,就乘船返回旧金山,入境时没有受到任何阻挠。1894年11月,他再次回中国看望父母,次年入境时,被海关以其不是美国公民为由,根据《排华法案》下令立即将其驱逐出境。随后,黄金德被美国警方逮捕,关押在旧金山湾的一艘汽船上。
当地一个中国移民援助协会听说了黄金德的不幸遭遇,帮他请了
律师。黄金德的代表律师托马斯赖尔登将美国政府告上法庭,挑战政府拒绝承认其公民身份的做法。1898年3月,美国最高法院以6:2的投票结果,裁定黄金德一出生即为美国公民。该案成为美国“出生公民权”的经典判例,在之后很多有关公民权的诉讼和争论中被引用。
哈姆迪事件
哈姆迪出生于
路易斯安那州,拥有美国和沙特阿拉伯双重国籍,父母是拿非移民工作签证的工人。他在阿富汗为塔利班战斗而被捕,后来关在联邦监狱里。联邦法院裁决他应该享受美国公民的权利,因为他是美国公民。因此,他就有权对把他作为“敌军”拘押的做法提出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