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敏谦(1888 - ?),字德仁,广东
兴宁县兴城镇西郊人,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后留学英国伦敦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16年9月受聘于清华学校(今清华大学),讲授英文与万国公法。历任清华学校教授、华盛顿会议中国代表团秘书、《中国社会和政治科学评论》总编、南京政府外交部情报司司长等职。
刁敏谦出生于光绪十四年(1888年)。在七岁即被其父送往美国
火奴鲁鲁,先入圣彼德学校,继就读于伊奥茉尼学院。
1911年5月与
王正廷一同参加在
伊斯坦布尔召开的世界基督教学生大会,1914参加在巴黎召开的反毒品大会。
1924年参加中苏协商会议。1925年至26年,协助文法院长
王宠惠参加在北京与外国代表讨论治外法权问题;1929年升任外交部参事及情报宣传司司长(未赴任);1931年转任外交部条约委员会会员;1934年任外交部顾问;关税会议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及大会秘书,1934年后历任外交部顾问参事。
1920年11月受
国际联盟中国代表团之请,任中国代表团万国公法专员,从此离开清华学校。在清华期间,他同时担任《北京导报》的主笔。刁敏谦作为一个国际法专家,在大战结束前,就提出战后中国和其他列强的条约关系必须重新调整,中国的独立和主权必须得到充分尊重。他还认为,战后的世界将形成一种新的体系,中国成为世界一员的努力终将获得成功。正因为如此,当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失败,学生抗议运动兴起时,他会积极投身其中,一面给学生提供各方面的消息,一面在《北京导报》上刊发“反日”的文章。刁敏谦在
五四运动后把“五四”称为中国的“独立日”,是民族觉醒的真正体现,这或许也是对他本人在运动期间所做一切的一种自我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