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策,男,汉族,1970年10月生,山东文登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哈尔滨工业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研究生毕业。
曾先后任
黑龙江省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监督专员、处长,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人事教育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等职务。
分管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文广旅游局(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黑龙江齐翔建设投资集团、黑龙江鹤城文化旅游投资集团、齐齐哈尔市金融控股集团。
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齐齐哈尔港华燃气公司、省齐齐哈尔矿产勘查开发总院、省第九地质勘查院、齐齐哈尔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融媒体中心、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二〇二一台。
2024年2月,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发布了齐齐哈尔体育馆坍塌致11死7伤事故调查报告。其中刘云策作为分管市住建局的副市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推进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不力,对分管的市住建局日常管理、监督不严不实,对市住建局履行建筑市场监管职责不力,未发现2023年三十四中学校园新建附属综合楼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违法施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实际项目管理人员与中标备案人员不符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监管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