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仑(1913~2013.08.01),原名刘佩伦,广东惠阳人,
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国著名国画家、版画家,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国家一级美术师,广州画院首任院长。早年毕业于广州市立美术学校,1934年参加
鲁迅倡导的新兴版画运动,1950年任南京市文联委员、美术部总干事,1951年参军,任《解放军文艺》美编、中央军委总政治部文学美术创作室和中国军事博物馆创作员,1976年转业广州,曾任广东画院绘画组组长、首任广州画院院长、首任广州市美术家协会主席。离休后享受国家正局级待遇,被誉为中国现代石刻第一人、“东江人民画家”称号。2013年8月1日凌晨3时30分,刘仑同志在中国
广州逝世,享年101岁。
刘仑,笔名流铃,1913年生,广东惠阳人,画家。擅版画,广东画院原国家一级美术师,著名中国画家、版画家,
广州画院首任院长、广州市美协首任主席,广州市美协原名誉院长、名誉主席。
广东分会工作,主编《抗战木刻》,兼任广东艺术院特约讲师。
1951年参军,先后任
南京军事学院美术教员、《解放军文艺》美编、总政文学美术创作室、军事博物馆创作员。期间曾赴朝鲜战地写生。
1955年起,四次重走长征路采风,为中国第一部彩色
电影《万水千山》美术顾问。曾参加藏族民主改革。
1982年,参加组建
广州画院、广州市美协。举办过《刘仑战地素描展》《刘仑从艺63周年画展》(并艺术研讨会)等十多次个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