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以安,男,汉族,1959年1月生,江苏建湖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3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人物履历
1976.03,建湖县橡胶厂职工;
1977.07,建湖县上冈税务所会计;
1978.02,南京航空学院飞机系高空设备专业学习;
1982.01,五一三厂二○五站技术组见习技术员、技术员、团支部书记;
1984.03,五一三厂团委副书记;
1985.01,五一三厂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1986.04,南京市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正科级组织员;
1990.12,南京市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副处长;
1993.07,南京市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处长;
1997.03,南京市委组织部机关干部处处长(其间:1997.09—2000.09,
南京师范大学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合作办学研究生班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8.10,南京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兼机关干部处处长;
2000.02,南京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3.04,南京市高淳县委书记(其间:2006.12明确为市正局;2001.09—2005.1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博士学位);
2007.01,南京市高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正局);
2007.12,南京市委常委、高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04,南京市委常委、办公厅主任、市级机关工委书记,高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06,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级机关工委书记,高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09,南京市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级机关工委书记;
2010.05,南京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级机关工委书记;
2011.08,南京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级机关工委书记,青奥组委常务副秘书长;
2011.11,南京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级机关工委书记,青奥组委常务副秘书长,亚青组委副主席、秘书长;
2013.06,南京市委常委、秘书长、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市级机关工委书记,市行政学院院长,青奥组委常务副秘书长,亚青组委副主席、秘书长;
2013.07,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行政学院院长,青奥组委常务副秘书长,亚青组委副主席、秘书长;
2013.12,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行政学院院长,青奥组委常务副秘书长;
2016.06,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行政学院院长;
2018.01,南京市政协主席。
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职务任免
2018年1月24日,政协南京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刘以安为市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