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其人(1916年3月22日—1974年1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开国少将,山东省威海市浦湾村(今属荣城县)人。1934年加入
中国共产党,1937年参加
中国工农红军。参加了
土地革命、
抗日战争、
解放战争。
1916年3月22日,刘其人出生于英占威海卫第十四区
蒲湾村一个中农家庭。幼年丧母,是勤劳、忠厚的父亲把他抚养成人。10岁上学,读了两年私塾,又上了4年新学。
1933年,考入
文登第七乡村师范,在进步教师的影响下,阅读了《列宁主义初步》、《辩证法入门》、《母亲》、《铁流》等进步书籍。
1938年6月,山东纵队4支队2团合编,刘其人任团政治处主任。10月,奉命调到鲁南国民党专员
张里元部做统战工作,任该部第二旅政治部主任兼中共工委书记。
1948年5月,任
东北军政大学上级干部大队政委。12月,任东北军政大学政治部主任。
1960年,军委扩大会议上,
林彪诬陷总政有个以“谭政为首的宗派反党集团”,是“彭黄反党集团的工具”时,刘其人也被诬陷为“反党集团骨干”,被降职为副部长,行政低套一级,党内受警告处分。“文革”期间,又受到更残酷迫害。
1979年3月,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批转了总政治部《关于为“谭政反党集团”冤案彻底平凡的决定》,对刘其人的一生作了公正的评价,推倒了
林彪、“四人帮”强加给他的一切污蔑不实之词,恢复了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