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滋,字公茂,徐州彭城(今江苏徐州)人。少以门荫,调授太子正字,历涟水令。吏部侍郎
杨绾荐滋堪为谏官,拜左补阙,改太常卿,复为左补阙。辞官侍亲还东都,河南尹
李廙署奏功曹参军。
无几,丁母丧,服除,迁屯田员外郎,转司勋员外郎,判南曹,勤于吏职,孜孜奉法。迁司勋郎中,累拜给事中。从幸奉天,转太常少卿,掌礼仪。唐兴元元年,改吏部侍郎,往洪州知选事。时京师寇盗之后,天下蝗旱,谷价翔贵,选人不能赴调,乃命滋江南典选,以便江、岭之人,时称举职。
六年,迁吏部尚书。
窦参以宰相为吏部尚书,换刑部尚书。无何,御史台劾奏滋前在吏部选人渝滥,诏夺金紫阶。滋有经学,善持论,性廉洁刻苦,嫉恶,掌选多所发擿更代,诈伪者尤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