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裕民,山西太原人。193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三六年一月由于叛徒出卖被捕,押在太原陆军监狱。曾任曲沃牺盟会特派员、
夏县县长、太岳军区分区政治部主任、阳城县县长、太岳四专署专员、太岳行署副主任。建国后,历任福省实业厅、工业厅厅长,省财委副书记等职。一九五三年调建筑工程部直属工程公司经理,建筑工程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党委书记、国家建委副主任。
刘裕民早年参加
学生运动,后被逮捕关押至太原陆军监狱,之后经中共地下党组织营救出狱。
抗日战争期间,担任曲沃
牺盟会特派员、山西省
夏县县长、阳城县县长等职,负责组建
山西新军第213旅。
晋西事变后,率领部队进入太岳根据地,改编为八路军太岳军区新二团,他担任太岳第三军分区政治部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福建省实业厅厅长,福建省财委副书记,中共福建省委委员。1953年,进入中国建筑工程部,组建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1958年,担任建筑工程部副部长。1965年,担任建筑工业部部长。
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蒙难被迫害致死。1979年1月,进行
平反与追悼。
一九三七年,经组织营救被释出狱,刘裕民以牺盟会特派员、县长等身份在曲沃、
夏县一带和李涛等其他同志利用夏县为中心据点,联合附近各县组织了一支由我党控制的抗日武装游击队,同程国梁、周仪中同志领导的部队汇合组编为二一三旅。一九三九年他和程国梁、周仪中同志分别将这个旅拉到太岳根据地,整编为我军正式部队。
重要贡献之二,就是胜利地领导了
长春第一汽车厂的建设工作。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大批建设人才。第一汽车厂是当时我国建设规模最大的重点项目之一,由国外提供设计和成套设备,我国自行施工建设。这项工程得到毛主席和周总理的直接关怀,开工那天,毛主席亲自为这个厂的奠基题了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