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通
民国时期革命人士
刘通(1879~1976年),原名开通,字伯瀛,号漫叟,福建闽县(今福州)人。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改名刘通,参加福州进步组织“藤山文明社”(后改为“汉族独立会”),担任秘密刊物《调查录》编辑。
人物生平
翌年,同盟会福建支部成立,协助主持同盟会支部日常工作,并任“桥南公益社”秘书,兼《建言报》编辑。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秋,考入福建法政学堂,攻习法律专业。
宣统二年(1910年)毕业后,任福建法官。后辞职,专任福建同盟会机关报《建言报》主编。宣统三年(1911年)十月,武昌起义后,参加策动新军将领孙道仁反正,参与福州光复之役的军事指挥。福建都督府成立,被推为参事会议参事员,后任政务院秘书长、副院长和都督府秘书等职。“二次革命”失败后,受到通缉,遂走上海
民国5年,参加征闽靖国军、护法等运动。民国11年10月,任福建省高等审判厅厅长,后任政务厅厅长。次年,到广州任军政府秘书。民国13年1月,为中国国民党“一大”福建省代表。7月,任大理院第一庭庭长。民国15年12月,北伐军占领福州后,刘通任福建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高等法院院长。“四三”反革命事变后,因被指控“袒共”,被免去高等法院院长职务。
民国21年,任福建省民政厅厅长。民国23年,任立法院立法委员。民国33年,参与“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简称“民联”)筹建工作。次年,任“民联”中央监察委员。
民国38年1月,刘通和丁超五共同负责福建“民联”工作,联络上层人士,策动国民党军警起义,掩护中共地下活动,营救被捕的共产党员,为迎接福州解放做了大量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民革中央执行委员、民革福建省委员会第一至四届主委;还当选为福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福建省政府委员、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一、二、三、四届政协副主席,第三、四届全国政协委员。
著作
生平对中医也有深入研究,著有《药钥医谈延生录》、《漫有斋验方选》、《中庸一元说》、《大学还元说》、《周易新解》等。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10 11:41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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