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兴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长兴,男,汉族,1978年2月出生,河南南阳人,环境法学博士,
教授
。
人物简历
1998年本科毕业于
中南政法学院
经济法系;2002年硕士毕业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经济法专业
;2006年博士毕业于
武汉大学法学院
环境法专业。
1998年7月至1999年8月,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工作;2002年7月至2006年6月,
深圳市水务局
政策法规处工作。现在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任职。
主授课程
环境法、
债权法
、
保险法
(本科),环境法专题、合同法专题(研究生)。
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
环境
资源
法研究会理事,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
理事。
出版图书
研究领域
环境法,损害赔偿法。
参考资料
师资力量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无线泉州
.无线泉州.2024-08-27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28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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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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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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