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位于
广东省广州市,正式挂牌成立于2004年7月16日,其前身为华南理工大学原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2004年11月,华工与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合作共建
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与法学院合署办公。学院现有两个系:法律系与知识产权系。2014年正式在法律硕士中开设知识产权班,本班将作为学院内的优势项目倾力打造,旨在通过长期努力,突出华工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特色。
学院简介
溯源历史,华工的校园具有悠久的
法律文化传统。半个多世纪前,为中国法治建设、
法学教育与研究做出过杰出贡献的原
中山大学法学院就坐落在湖光山色映衬着的美丽的华工北校区。今天,沿着百步梯拾阶而上,原中山大学法学楼(现华工12号楼)即可呈现于眼前。华工法学院有一支同样年轻的朝气蓬勃、意气风发的教师队伍:教师平均年龄不到40岁,全部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其中一半以上是具有博士学位的来自海内外的中青年教师,学院具有博士学位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人数的92%以上; 在这里,法学院拥有自己的相对独立的法学楼和3个模拟法庭;有收藏8万余册图书、近百种中外学术期刊和两套中外专业数据库的独立的专业图书馆; 有安装了40余台电脑的电子专业课室和阅览室;有供师生休闲的“法律人家”咖啡书屋,陈列上千册最新出版的法学图书,并免费为阅读和交流的师生提供咖啡、茶水;每个教师都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室,具有良好的科研条件;还有自己的法律博物馆、法律职业技能演练室、案例演示室以及学院休闲庭院等。
学院现有法学与知识产权两个本科专业;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法学一级学科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包括法学理论、
法律史学、
民商法学、
经济法学、诉讼法学、
刑法学等在内的多个学科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是全国80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之一,全国8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知识产权方向培养试点单位之一,同时还是全国60个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一;隶属于学院的
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地方法制研究中心是广东省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已成长为支撑学科发展、凝聚学科特色的重要平台;承担了教育部
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我国地方法制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等多个国家与省级研究课题;在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地方法制建设、
知识产权战略、财税法、
犯罪学等多个学术领域中,学院在省内外具有独特的研究特色和重要地位。
目前, 广东省内10多个著名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中心、政府部门、 司法机构参与了学院开展的各项实践性教学活动、学术讲座、学生文体活动,大大丰富和活跃了学生的学习生活。 每年为毕业生举办的毕业典礼和“法律人之夜”晚会,吸引了许多老师、同学和家长的参与; 学院与美国
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
纽约大学法学院、比利时
新鲁汶大学法学院、
马来西亚大学、
印度德里大学、台湾高雄第一科技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等境外高校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合作关系,推动学院的国际化。华工法学院是一个年轻的法学院,也是充满活力的法学院,欢迎大家加入我们的学院建设。
专业设置
本科生专业
法律系、知识产权系
研究生专业
法律硕士
博士生专业
2011年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关于下达201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的通知》(学位[2011]8号),我校七个一级学科博士点通过审核,我院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通过审核。2014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16年3月25日,教育部下发《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华南理工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授权学科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学位授权。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
2022年7月12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22〕12号),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重获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师资队伍
教授
客座讲授
兼职教授
副教授
讲师
蔡东丽、
黄旭东、李秋成、
廖梅、吕翾、
邹东俊、洪丹娜、胡赫男、杨源哲、张云、
叶竹盛 学院机构
现任领导
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学科建设,人才引进;财务工作等。
分管学院教授委员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2.党委书记:朱文建
主持学院党委全面工作,主管党建、统战,组织人事;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计生工作等。
分管学院办公室、学院教代会、学院工会、学院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3.副院长:夏正林
主管科研(含基地建设)、分管知识产权学科、外事和对外交流、国际合作教育中心。
4.副院长:张友好
主管本科生教学、本科生实践教学、设备与资产管理、消防安全等。分管各系、学科教研室、本科教学实践中心、法律图书馆。
5.副院长:陈红彦
主管研究生教育,分管学科导师组、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培训工作。
6.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韦萍
主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纪检工作;招生工作;校友会工作。分管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纪委、学院分团委。
7. 党委副书记(挂职):郑庭伟
协管党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管学院科研基地建设
8. 院长助理
(1)张继承:协管研究生教学工作;
(2)林志毅:协管本科教学工作;
(3)滕宏庆:协管外事和国际合作工作;
(4)冯健鹏:协管科研和学术交流工作。
专业委员会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主席:蒋悟真 副主席:夏正林
委 员:徐松林、张友好、吴家清、张富强、刘国臻、张洪林、 关永红、胡学相、曾友祥、陈红彦、谢惠加
主要职责:对博导、硕导的遴选进行评议;审议学生学位获取资格;完成学校学位办安排的各项工作。
学院学术分委员会
主任:蒋悟真 副主任:徐松林
委员:蒋悟真、徐松林、夏正林、张友好、陈红彦、谢惠加、邓成明
主要职能:具体负责学术评价、职称评审等事项。
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主任:蒋悟真 副主任:张友好
委员:吴家清、徐松林、张洪林、关永红、夏正林、谢惠加、张继承、徐树
秘书:张霞
主要职责:审议学院本科教学整体规划及发展计划;审定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制定和优化本科培养计划;组织各类教学改革、教学检查验收工作等。
学院大事记
1993年,学校设立
经济法专业,1995年开始招收经济法专业本科生,2003年获批经济法学二级学科硕士点,次年开始招生,同年,学校决定在原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的基础上筹建法学院,历经十年发展,在办学历史与学科发展方面,法学院主要成绩如下:
1、2004年法学院正式成立;同年与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合作共建
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与法学院合署办公;
3、2006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4、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招生,同时成为全国8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知识产权方向培养试点单位之一;
5、2007年
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地方法制研究中心成为广东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6、2007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
7、2010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我院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华南)基地”;
8、2011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成为广东地区两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之一;
9、2012年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10、2012年法学学科被评为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
11、2013年与广东省人大合作共建“广东省人大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
12、2014年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青年人才队伍,加快国家重点发展领域和学科建设,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专家组评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研究,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法学一级学科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该站的获准设立,成为广东省乃至华南地区首批两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标志着我院法学学科的发展迈上了新台阶,对法律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13、2016年3月25日,教育部下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华南理工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授权学科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学位授权。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
自1993年设立经济法专业以来,学院向社会输送了大量优秀人才,其中,本科1899名,双学位174名,法学硕士350名,法律硕士378名。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获社会广泛认可和好评。十载峥嵘,铸造辉煌,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渐地从广东省内一流跃居国内一流、并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这一切是十年的欢笑、十年的汗水、十年的艰辛所铺就的流光法学路,祝福前方将有更好的未来!
院长致辞
努力办一所有尊严的法学院
这是一个法治的正当性被不断强化、但反法治事件与现象也常有发生的时代;这是一个经济发达、而人情伦理关系亦为昌盛的改革开放前沿阵地;这是一个法学教育勃兴、可教育质量却令人担忧的转型期。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办学历史并不太长,如今已具千人之规模,如何在上述的天时、地利、人和的现实环境下传承和发展这份“基业”,办一所有尊严的法学院,拷问着我们这代法律人的良知和勇气。
得天下英才而育之为乐也,是天底下所有教师的渴望和幸运!面对优秀高分的学子,我们应当提供什么样的教育理念、教学态度,传播什么样的做人道理?这是我们每一位师长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也是对家长和对社会负责的最起码的体现!事实上,现代教育面临的诸多质疑和尴尬,很大程度上是缘于对教育规律或教育常识的背离。当我们的老师与所有的教育工作者都能够对教育职业怀有基本的尊重、操守和敬畏,把时间与精力合理分配在应当予以重视的教书育人上,形成正常的教学风气,这才是一所有尊严的法学院最基本的表达。
教育是现实的,更是理想的。传授知识是实在的,教会学生做人的道理和处世的方法甚或更为重要。也正因如此,一所有尊严的法学院决非只是简单的从培养法律工匠的角度向学生灌输书本知识,它需要以一种整体的育人氛围将在读的学子渡向满载着诗意般精神境界和法治理想的彼岸,使他们大多数人最终成为一个不那么功利和世俗的正常人。尽管这一点很难,也时常被我们所忽略,但却是一所有尊严的法学院应有的最根本的教育理念和育人宗旨。
人或万物具备,或一事无成。无惧前路光明或暗淡,不以物喜,不以已悲。但愿多年以后,我们无愧于华工法学发展中的这段历史,至少我们曾经担当过、呼吁过并努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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