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征楠,男,1982年生,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华南理工大学法学硕士、厦门大学法学博士、德国慕尼黑大学访问学者。曾受邀赴德国图宾根大学、马克斯•普朗克欧洲法制史研究中心、日本北海道大学、台湾政治大学等学术机构访学。兼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律图书馆馆长、广东省法理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立法学研究会理事等职务。个人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等各级研究课题十余项。
人物经历
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律图书馆长,广东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东地方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2005年7月于
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二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8年6月于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9年9月以交换研究生身份赴
台湾政治大学(NCCU)法学院;2010年11月受邀赴
香港中文大学(CUHK)中国研究服务中心访学;2011年6月于
厦门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11年7月起任教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2014年1月受邀赴日本北海道大学法学院访学。
主讲课程
法理学、法学经典文献选读。
出版图书
研究领域
西方法律思想史、社会理论。
代表成果
1.“法律价值的系统论格局”,载《中国法学》,2022年第2期;
2.“社会理论视野中法律移植困境的重释”,载《法学》,2020年第8期(《人大复印资料》2020年第12期全文转载);
3.“系统论视野中司法与媒体间的技术格局”,载《法学》,2019年第7期;
4.“去道德化视角下的法正当性问题”,载《法律科学》,2014年第5期;
5.“论古典自然法学说的经验难题与逻辑困境”,载《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4期;
6.“论法的道德正当性的逻辑构成”,载《
法制与社会发展》,2013年第3期;
7.“社会整合与法律论证之间的系统论勾连”,载《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1期;
8.“规范正当与实践理性”,载《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第五辑)》,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9.“法律发现中的类比推理”,载《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
10.“试论法正当性的道德面向”,载《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11.“‘Objekt’与法哲学中的分离命题”,载《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第七辑)》,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12.“论哈贝马斯的程序主义法正当性学说”,载《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
13.陈征楠:《法正当性问题的道德面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14.陈征楠、朱志昊主编:《法学研究方法》,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所获荣誉
2023年5月6日,入选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候选人公示名单。
参考资料
陈征楠.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官网.2007-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