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主管剑阁县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的职能部门
剑阁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是剑阁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是主管剑阁县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的职能部门,是发展全县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推进文化惠民、扩大内外宣传的中坚力量。
历史沿革
2012年8月31日,剑阁县广播电影电视局与剑阁县文化新闻出版局进行了合并整合,组建了剑阁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将县文化新闻出版局的职责、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的职责划入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2012年10月9日,剑阁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正式挂牌成立。按照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四川省广元市加快文化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和“整合文化资源、重塑市场主体、管理经营分开、产业事业双赢”的改革原则,原剑阁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剑阁县文化新闻出版局撤销,新组建成立剑阁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该局是全县主管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的职能部门,是发展全县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推进文化惠民、扩大内外宣传的中坚力量。
新组建的剑阁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作为剑阁县文化管理的重要力量和文化建设的主力军,将承担着推进文化事业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开发、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强化新闻出版管理、引导公众舆论宣传、提升对外宣传水平、加快广电事业发展、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增进文化交流等职责。
2015年元月,组建更名为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剑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应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拟订全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事业和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全县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业务培训、管理及人事编制、人员考核调配、职称评定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县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三)推进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新闻出版产品生产;规划全县文化、新闻出版、文物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广播影视重大工程,指导、监管广播影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文化艺术类社团组织的业务指导。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学艺术和社会文化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归口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五)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进行前置审批。
(六)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七)监管全县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负责对全县印刷复制单位、出版物制作发行单位、出版物内容和出版物市场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八)负责组织农村图书发行工作和“送书下乡”活动,协调中小学教科书发行和监管工作。
(九)负责全县新闻机构记者证的审核发放管理;负责报刊社、通讯社驻剑阁记者站的监管;负责对新闻记者在全县范围内的新闻采编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十)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调解著作权纠纷,提供著作权法律咨询工作。
(十一)管理全县文物事业,指导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作。
(十二)管理全县文化市场,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文物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和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全县文化、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行动;承担剑阁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全县对外及港澳台文化、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交流与合作,指导、管理全县广播影视对外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负责出版物的进出口协调、管理和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十五)起草全县广播影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政策规定,拟订相关技术规定和标准,推进全县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十六)指导全县广播影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制定全县影视剧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全县广播影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核其内容和质量。
(十七)指导全县广播影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广播影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影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指导对从事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八)指导、协调和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
(十九)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文化艺术股(文物保护)、市场法制股(行政审批)、文化产业发展股(事业管理)、技术安全股、基层管理股、新闻出版版权股(剑阁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传媒机构和电影管理股、安全信访股。核定机关事业编制4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工会主席1名,总工程师1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 4名。机关党委和纪检组按县委规定设置,机关党委书记和纪检组组长按县委规定配备。
直属事业单位
局下设事业单位剑阁县广播电视台、剑阁县电影公司、剑阁县文化馆、剑阁县文物管理所、剑阁县图书馆、剑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其中县广播电视台、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县文化馆、县文管所、县图书馆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电影公司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驻地
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185号
参考资料
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简介.广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07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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