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选·左思》:“刦剞熊罴之室,剽掠虎豹之落。”李周翰注:“刦剞、剽掠,
发掘伤击之也。”
《
北齐书·高季式传》:“山东旧贼刘盘陀、史明曜等攻劫道路,剽掠村邑。”
《
续资治通鉴·宋孝宗隆兴元年》:“中都、平州及饥荒地并经契丹剽剠有质妻卖子者,官为
收赎。”
《
东周列国志》第三回:“秦襄公曰:‘
犬戎之志,在于剽掠子女
金帛而已。彼谓我兵初至,必不
堤防。今夜三更,宜分兵东、南、北三路攻打。独缺西门,放他一条
走路。却教郑世子伏兵彼处,候其
出奔,从后
掩击,必获全胜。’”
宋·赵与时《宾退录》卷八:“《支甲》谓或疑所载颇有与昔人传记相似处,殆好事者饰说剽掠,借为
谈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