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拓案
关于澳大利亚力拓公司四名员工的案件
力拓案,是关于澳大利亚力拓公司四名员工的一起案件。2009年7月5日,胡士泰等四名力拓员工,被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标志力拓案的正式开始。2010年3月22日,案件得以公开审理。
事件背景
上海市检察机关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澳大利亚力拓公司上海办事处胡士泰等4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力拓案牵出铁矿石贿赂链,涉及多方利益,案件正在审理中。
事件经过
2009年7月5日,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才魁等四名力拓员工,被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 2009年7月9日,上海市国家安全局称,胡士泰等4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刺探窃取中国国家秘密
2009年8月11日,胡士泰等四人被正式批捕时的罪名则降格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010年2月10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澳大利亚力拓公司胡士泰等四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一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0年3月22日,四名因受贿及侵犯商业秘密罪被起诉的力拓员工承认受贿行为。昨日及前日,备受关注的“力拓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第一中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
2010年3月29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力拓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才魁四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到七年不等。
2018年7月4日,力拓案中被判在华服刑的澳大利亚商人胡士泰刑满释放。
背景资料
中方资料藏身澳方电脑
2009年7月13日,媒体透露,被有关部门带走的力拓上海办公室办公电脑,该电脑内有数十家与力拓签有长协合同的钢企资料。资料涉及了企业详细的采购计划、原料库存、生产安排等数据,包括大型钢企每月的钢铁产量、销售情况。有研究人员认为,“‘窃密门’未来可能会牵扯到必和必拓和淡水河谷。”
矿山“打点”具体业务人员
被警方带走的力拓办公电脑中对中国各钢企的技术分析详细,各生产流程的参数准确。
河北钢企相关人士称,了解原料库存、生产安排、销售情况等细节的人不超过10个。矿山能够掌握这些企业机密,可能已买通相关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人士。 “矿山对钢铁企业很多内幕的掌握可能更多来自钢企具体的业务人员。”有业内人士表示,以涉案的谭以新来看,虽然胡谭私交很好,但谭在首钢身居高位,最多是透露铁矿石谈判的一些细节,不可能自降身份把首钢的生产经营信息等细节都提供给胡士泰,矿山更有可能通过具体部门的人员了解这些资料。
钢铁业某资深人士认为,由于矿山企业在招聘时突出“有在大型钢铁企业工作经验”的细节,矿山企业中很多员工原本就是中方钢企的中高层职员,对于钢企的生产情况自然了然于胸;即便是最新的生产销售情况,他们通过一些人脉关系也能够轻易取得。“矿山通过‘内鬼’掌握钢企信息并非不可能。”
不仅如此,矿山企业“以客户为中心”的销售策略在实际工作中也得以最大限度地体现。通过网络发现,胡士泰几乎每个月都与下属一起到钢厂考察,这其中不仅包括宝钢、首钢、莱钢等钢企巨头,也包括新钢、萍钢、敬业等中小钢铁企业。而只要胡士泰到访,各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一定会出面隆重接待,有中型钢企甚至在胡士泰到访后表示:(与力拓合作)为集团向国际化钢铁企业迈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胡士泰出面是为建立高层联系,具体细节由下属接着沟通。”上述河北钢企人士告诉记者,矿山几乎每个月都会来人拜访,电话更是每周都有。但他认为沟通的内容多为基本的生产情况,有时候也涉及一些铁矿石的内容,但多为公开的信息。“至少我没有泄露跟生产经营有关的企业机密。”
有业内人士也透露,矿山企业和钢铁企业的 “感情沟通”非常紧密,除正常的“业务提成”外,很多矿山逢年过节都会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打点。“这种打点不仅针对中高层,对涉及具体业务的中层人士也不放松。”
三大矿企难脱干系
某法律专家表示,虽然没有最终授权,但三大矿企任何一方进行的铁矿石谈判实际上都是在代表三方同时进行。该人士认为,力拓不会代表另两方冒险单独行事,另两方也不可能干净地置身事外。
三大矿企耳目遍布
三大矿山公司中国区一位主管透露,他们经常派遣一些员工到全国各地的钢厂进行调查,了解钢厂的生产需求情况。
除了通过收买中国钢铁生产单位内部人员和公司派遣内部人员前往全国各地钢厂调研外,力拓还从全国各大钢厂和政府部门高薪“挖”来政府公关人员、中国钢铁专家、中国矿业专家等“人才”。
此前曾供职于五矿集团、莱钢集团等公司一些人员就职于三大矿山公司之中,这些人对中国钢铁企业非常了解,且与相关钢铁公司和政府部门人员非常熟稔。
中澳领导人介入
力拓案使中国20家企业受牵连,可能被取消铁矿石进口资质。2009年7月,澳大利亚外交部长Stephen Smith要求中国方面通报更多中国国家安全部门拘留力拓澳大利亚籍雇员胡士泰的细节。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可能与中国领导人取得联系,就力拓上海办事处4名员工被拘一事进行会谈。
事件结果
2010年3月29日下午,力拓中国四名员工涉嫌“非工作人员受贿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案,在上海正式一审宣判。胡士泰等四名力拓员工因泄漏商业机密和受贿被判入狱,刑期从7年到14年不等。在胡士泰等人庭审结束后一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即对谭以新王洪九两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此前,媒体一直未能获悉谭、王两人的判决结果,8月5日,路透社电话采访一名法院工作人员获悉上述消息。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月对力拓案宣判时曾表示,商业机密的泄漏给中国钢铁行业带来了巨大损失,使中国企业在铁矿石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因为力拓案四名案犯的犯罪行为,导致去年有逾20家中国钢铁企业为铁矿石进口多支付了10.2亿元人民币。
社会影响
虽然力拓利用中铝之前的195亿美元注资成功化解了公司的财务危机,并在中国获益4,000亿,但随着毁约事件以及间谍门的出现,公司在中国两地的股价均受此影响而跌幅30%,商誉折算直接损失将近1,000亿元。更牵引出了力拓等一些外企在中国有偷税漏税、商业间谍,与政界腐败、等相关等问题。相应的,也揭示了中国内部的体制,特别是铁矿石进口资质管理制度科学性合理性不足,中国钢铁业腐败盛行等问题。随着力拓深陷“间谍门”,更引来了中国铁矿石市场要重新洗牌的猜论。
另外,该事件引起了中澳两国贸易关系的紧张,也有国际企业对中国投资环境表示担忧的言论传出。而中国国内出现了部分钢企疏离国外企业,高层纷纷“出国公干”现象。之前在进行的铁矿石谈判也受此影响而暂时中止。
事件也导向媒体与社会对中国经济安全方面,甚至相关立法方面的关注。
争议
力拓主业务之一黄铁矿。前澳大利亚驻香港总领事梅卓琳对媒体说,如果胡士泰通过不正当手段所得到的那些事资料确实属于国家机密,那么中澳两国的领事馆都无权干涉。中澳两国在法律体系上对国家机密一词的定义有一定的差异。凤凰卫视评论员邱震海也称胡士泰等人的确是盗窃了中国钢铁企业的商业机密,有争议的是这些信息是纯粹的商业机密还是可归属为国家机密,国情不同,其定义也不同。中国方面有评论认为由于钢铁、能源等产业的特殊性,其行业关系到国计民生与国家发展战略,此类信息是国家机密。不过也有媒体指出铁矿石只是一种“普通商品”,同时指责在商业竞争之中,中国政府扮演错误了角色,而在机密方面,中国对一些本来不该保密的、或者已经过时的秘密还被列为机密而保护着,这一做法值得怀疑。
各方观点
中方表态
2009年8月,商务部称,力拓案将获公正判决,不影响中澳经贸关系稳定发展。
2009年9月,外交部发言人姜瑜称中国会依法及依中澳协定处理力拓案。
2010年3月23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称力拓案由中国司法机关依法进行独立审理,处理方式并不违反《中澳领事协定》,中澳双方一直就力拓案保持沟通,中方也及时向澳方通报相关情况。
澳方态度
2009年7月,澳大利亚外交部长Stephen Smith在不同场合多次发表 “希望北京方面迅速解决此案”的讲话。
2009年7月14日,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Kevin Rudd)在悉尼表示:“此案对澳大利亚和中国而言都利害攸关。”并进一步指出,“会对案件的整个处理过程得出自己的结论。”,同时寻求各种途径让中国释放胡士泰
各公司反应
此次事件中,事发前期,力拓集团并没有对该事件涉案人员发表任何的声明或评论,只是在调查人员对公司的办公地点和办公设备调取检查时,声明会配合中国相关部门的调查,但是撤离了中国办事处的外籍员工。相应的,部分公司发出了与案件无牵涉的声明,其中包括必和必拓、淡水河谷中铝,以及部分与海外铁矿石交往频繁的国内大型钢铁企业。随着事件的发展,力拓集团于7月15日首次发表了相信公司员工品质,认为公司员工并无过失之处的评论。在随后的声明里也强调这一立场和观点。
对于铁矿石谈判,力拓墨尔本新闻负责人阿曼达·柏克莱(Amanda Buckley)表示胡士泰并非谈判组成员,也非谈判的直接负责人,谈判工作为胡士泰所在的部门负责。而当被问及在胡士泰与其铁矿石销售团队被捕之后,力拓公司是否会派遣新的在华铁矿石业务负责人时,阿曼达表示公司尚未有此打算。
市场反应
力拓钢铁股闻风上涨
正值中国铁矿石价格谈判的关键时刻,力拓上海代表处4名员工5日因“涉嫌间谍活动”被有关部门拘捕,包括力拓中国区首席代表胡士泰。与此同时,知情人士称,首钢一名负责矿业进出口的高管也因涉嫌泄密被抓。
钢铁股闻风而动,集体上涨,西宁特钢、首钢、唐钢快速上涨,宝钢和武钢涨幅也超过1%,宝钢涨幅近2%,明显强于大盘。
其他信息
2009年8月12日,中钢协常务副秘书长罗冰生对媒体表示,完全支持和拥护中国方面对涉案人员所采取的逮捕行动,并称该案为司法个案,不会影响中澳两国的正常贸易发展。
社会评论
体制之弊造就力拓“间谍门”
根深蒂固的体制弊端。
其一,从企业属性上讲,我国的大型钢企,都是国有企业。而国企的特点,又决定了国企管理者除了获得为企业服务的薪酬待遇,更有许多“以国家或企业受损为代价,个人获得利益”的吃里扒外机会,而在这样的机会面前,政府的监管又往往力不从心;
其二,从企业运行上讲,我国的钢企,分属不同的部门或地方,企业高管、企业本身、部门或地方各有各的利益诉求,国家也没有更好的办法把这些不同的利益诉求统一起来,因此在对外经济往来中,也就必然形成内斗频繁,一盘散沙的状态。出卖国家机密,个人原因肯定是有的,但也不排除企业为了竞争需要,“争取主动”的一种策略。
隐性原因就复杂点了。改革开放,企业与国外合作的机会多了,但因为人治为先,为公与为私往往被“边缘” 得让人难以分清。历史上,被钉在耻辱柱上的,都是政治汉奸。对经济汉奸,社会公众既缺少足够的警惕,也存在着不少糊涂认识。经济汉奸只有发财的快感,而没有过街老鼠般的耻辱感,步其后尘者又怎么会少?
以“力拓间谍门”带来的强烈冲击来看,公众除了希望彻查内幕外,更希望能够拿出针对性强的根本性举措。比如,政府能否改变“只批进口权,却不管进口后倒卖,批文成了有价权力”现象?比如,政府能否以改革精神,对铁矿石进口进行集中采购,统一对外谈判?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27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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