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号
运算符号
加号,是用来表示正数或者加法数学符号。此符号还因为各种相对其他事物的类似之处而被赋予了丰富的抽象含义。加号属于第一级运算。
最早写法
加减运算是人类最早掌握的两种数学运算 ,且载于人类最早的文字记载中。古埃及的阿默斯纸草书就载有加号(Sign for Addition)及减号( Sign for Subtraction):向右走的两条腿“、、”是加号,而向左走的两条腿是减号。后者于莫斯科纸草书中则表示“平方”。
加法定律
加法交换律:a+b=b+a
加法结合律:(a+b)+c=a+(b+c)
使用方法
古希腊丢番图以两数并列表示相加,偶然亦以一斜线“∕”及曲线“”分别作加号和减号使用。古印度人一般不用加号,只有在公元三世纪的巴赫沙里(Bakhshali)残简中以“yu”作加及“+”作减。
中国古代因注重以工具计算,一般运算全 在算筹或算盘上进行,只记录其结果,因此并无采用甚么数学符号,记录时用文字表达运算 。
十五世纪阿拉伯人盖拉萨迪以两数并列作加而以一特别符号“gs”作减号。
法国人许凯(1484)、意大利人帕乔利(1494)及十六世纪大多数学家都以拉丁词语plus(加)与minus (减)之首字母分别作加号(或p)和减号( 或m)。
十五世纪后二十年之德国人是最早使用现代 的加号“+”与减号“-”。德国德累斯顿(Dresden)图书馆所保存之手稿卷c.80(1486)中便正式使用了“+”、 “-”号。而最先于印刷的书内使用加号“+”与减号“-” 的是捷克维德曼(1489)。
从十五世纪末至整个十六世纪,意大利人 仍以及作加减号。到了1608年,德国人克拉维乌斯于罗马出版的《代数》一书内采用了“+”“-” 号,意大利人才开始采用这两符号,但到卡瓦列里时代已很纯熟。
此外,英国首个使用这两符号(1557)的是雷科德,而荷兰则于1637年由胡克引入这两符号,同时亦传入其它欧洲大陆国家,后渐流行于全世界。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23 15:45
目录
概述
最早写法
加法定律
使用方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