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机构
依法享有监察权并代表国家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的情况实行监督的专门机构
劳动监察机构是依法享有监察权并代表国家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的情况实行监督的专门机构。
机构简介
劳动监察机构,属于行政机构,其行为具有行政行为的基本特征:
①劳动监察的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的行为,而不是企业事业单位、群众组织或公民个人的行为。
②劳动监察行为的实施要有法律依据,即必须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力。
③劳动监察行为是一种带有法律强制力的行为。因为,劳动监察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授权而为的,目的在于确定或免除相对人(用人单位)的部分权利和义务,所以它会带来法律后果。
此外,劳动监察是行政法律行为,即劳动监察主体必须依照劳动法律、法规为或不为某种行为;劳动监察也是行政执法行为,即劳动监察主体在其权限内依法进行劳动执法活动。
劳动监察机构虽属行政机构,但也有别于其他行政机构,这是由劳动监察机构本身的属性决定的。同时,劳动监察机构尽管设置在各级劳动部门,但它不同于劳动部门其他内设机构,其他机构是劳动部门的一般职能机构,相对说来不具有独立性。而劳动监察机构则是行使国家劳动监察职能的专门机构,它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而不受劳动部门其他内设机构以及劳动部门以外任何部门和个人的干预,其职权由法律规定,而不是由劳动部门通过内部分工来确定。
在中国,县级以上劳动部门都设置有劳动监察机构,全面行使劳动监察权。同时,在一些行(专)业还设置有专业性劳动监察部门。如劳动部和省级劳动部门设立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和矿山安全监察等监察部门。
主要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相关规定
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具体负责劳动用工年检工作的组织实施。为保证劳动用工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劳动监察机构要做好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自查,提高劳动管理水平;要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实施步骤,配备充足人员,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按照劳动监察的管辖范围实施年检;要做好总结表彰工作,对模范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年检的用人单位给予表扬,对连续三年年检合格的,授予“劳动管理信得过单位”称号,此间没有群众举报的,劳动监察机构一般不再对其进行日常巡视检查。
参考资料
劳动监察机构的职责是什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年检工作制度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21 12:13
目录
概述
机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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