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为组织劳动过程、进行劳动管理,依法制定和实施的规则和制度的总称。有些国家称之为“雇佣规则”、“规章制度”或“从业规则”。适用于企业全体从业人员或大部分从业人员,专门或主要对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的各种规则。一般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劳动者或大部分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指出,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
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
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
劳动纪律以及
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
劳动者切身利益的
规章制度或者重大
事项。
2.规章制度的内容应当
合理。即规定的内容应当符合本行业、本单位和员工的实际情况。
显失公平或者违背
公序良俗的规定都是不具有
法律效力的。
3.制定要经民主程序。即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需经过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
工会或者职工代表
平等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