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东城区机构改革方案》,将东城区文化委员会、东城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的北京市东城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东城区文化委员会、东城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文化、文物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统筹规划本区文化和文物事业、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负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和旅游设施的建设,管理公益性数字电影放映工作。
(三)管理本区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参与国家、北京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本区旅游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
(四)负责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传播和发展。
(五)组织实施本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协调推动本区旅游业发展,促进旅游业和其它产业的融合,促进文化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
(六)承担本区文物保护的管理和宣传工作。负责本区文物普查、认定和文物征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意见。
(七)负责区级以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等审批、核准。负责本系统所属文保单位文物建筑抢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修缮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八)协调推进“戏剧东城”建设相关工作。
(九)指导本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推进本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承担本区文化市场、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旅游饭店、文物、国有区级以下博物馆及非国有博物馆的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开展有关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本区文化和旅游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本区旅游景区防汛工作,协调指导本区假日文化旅游工作。
(十一)按规定对本区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协助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区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旅游饭店以及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十二)指导本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依法依规组织查处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依规组织查处涉及文物保护的违法行为。
(十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职权范围内承担本区文化、文物和旅游监管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项目的咨询、接待、受理、审核、审批工作。
(十四)指导行业协会的业务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行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统筹协调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和支援合作工作;负责本系统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对本区文化、文物和旅游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承担本系统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各科室及所属单位综合协调工作。
(二)党群办公室
负责统筹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负责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拟订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干部培训工作;负责组织、选拔任用及老干部工作;统筹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实施管理;统筹协调精神文明建设、舆情管理、统战、民族宗教侨务、人民武装、双拥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三)规划科(研究室)
拟订本区文化、旅游和文物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和发展形势分析;统筹协调文化、旅游和文物重要调研工作;承担本系统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本区文化、旅游和文物整体形象策划与宣传推介。
(四)公共服务科
开展公共文化和旅游事业管理工作;统筹推进本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本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图书馆、文化馆、街道和社区的文化建设工作;指导本区群众文化工作;指导区文化旅游志愿服务工作;负责区文化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管理公益性数字电影放映工作;承担重点公共文化建设项目的协调工作。
(五)大型活动科
围绕市区中心工作及重要节点,协调筹备区域内大型文化和旅游的主题活动及节庆活动,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和实施文化惠民活动以及红色文化相关活动;指导本区图书馆、文化馆、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开展文化旅游活动;负责组织协调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要文化活动。
(六)行业管理科
负责对本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实施行业监管;指导实施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化工作,指导、监督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提升和品牌提升;负责受理区域内旅游投诉并协调处理;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本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
(七)产业发展科
引导、扶持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本区文旅消费促进、产业融合,服务业扩大开放相关工作;统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市场营销战略,建立完善旅游市场营销体系;负责区域内文化和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推广,培育文化和旅游品牌;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分析工作。
(八)安全与应急科(假日办)
负责拟订本区文化和旅游市场、文物的安全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区文化、旅游和文物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本区文化、旅游和文物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拟订本区文化、旅游和文物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和指导本区假日文化旅游有关工作,指导本区旅游景区防汛工作。
(九)文物管理科
负责本区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本区国有区属及以下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意见;统筹文物普查、文物认定和文物征集工作;指导本系统所属文保单位的文物建筑抢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区级及以下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协助完成本区区级以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等审批、备案、核准等工作;指导区文物保护协会的工作。
(十)行政审批科
承担本区文化、旅游、广电和文物方面行政审批、备案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工作;负责本级审批单位的年检、年审、换证工作;负责年度审批、备案事项的统计工作。
(十一)艺术科
统筹协调推动区域内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拟订本区音乐、舞蹈、戏曲、戏剧、书画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鼓励文艺精品创作;承担东城区戏剧建设的具体工作,落实戏剧公益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统筹、指导、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拟订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及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本区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的受理、筛选和推荐工作;开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挖掘、宣传、传承、传播和发展工作。
(十三)财务科
负责对本系统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制订本系统财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本系统年度部门预算、决算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工作;统筹机关及所属单位内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核算工作。
(十四)人事科
负责本系统的人员调配、考核、奖励、工资福利、退休、人事档案、人才招聘、技工升考、专业技术干部职称评审和继续教育等人事管理、人事统计工作。
现任领导
胡国伟: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二级巡视员)。
王铁峰: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马庆军: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贾宇恒: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公安挂职)。
尧西·班·仁吉旺姆: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挂职)。
李新: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挂职)。
俞浩: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田晓东: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长。
石蕾: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所获荣誉
2022年4月,被授予“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北京市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7月,被评为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
参考资料
主要职责.东城区政府.
内设机构.东城区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30 22:31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