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巡视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之一
二级巡视员,是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之一,出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对应的级别是十五级至十级。
相关法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第三章第十九条: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
一级巡视员
、二级巡视员、
一级调研员
、
二级调研员
、
三级调研员
、
四级调研员
、
一级主任科员
、
二级主任科员
、
三级主任科员
、
四级主任科员
、
一级科员
、
二级科员
。
根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印发《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第九条:
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对应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最低职级是:
(一)
厅局级正职
:一级巡视员;
(二)
厅局级副职
:二级巡视员;
(三)
县处级正职
:二级调研员;
(四)
县处级副职
:四级调研员;
(五)
乡科级正职
:二级主任科员;
(六)
乡科级副职
:四级主任科员。
参考资料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中国政府网.
公务员套改,非领导职务取消,职务职级如何套转、晋升?
.开封市文广旅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5-01-09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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