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调研员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
一级调研员是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之一,对应级别为十七级至十一级。
相关法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第三章第十九条: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
一级巡视员
、
二级巡视员
、一级调研员、
二级调研员
、
三级调研员
、
四级调研员
、
一级主任科员
、
二级主任科员
、
三级主任科员
、
四级主任科员
、
一级科员
、
二级科员
。
任
县处级正职
领导职务或者
二级调研员
3年以上,是晋升一级调研员需要具备的基本资格。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全国人大网.2018-12-29
“80后”县委书记将晋升 曾是北大学生会主席(图)
.新浪网.2019-08-12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0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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