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简称市社会办)。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与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委社会工委)合署办公。市委社会工委是负责本市社会建设工作的市委派出机构。市社会办是负责本市社会建设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市委社会工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和市委关于加强本市社会建设的决议、决定,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本市社会建设的
总体规划、重大方案和重要政策,为市委
宏观决策服务。
(三)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市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社会管理
体制改革和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五)负责综合研究和统筹协调本市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六)负责本市社会领域党建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指导各区县、各有关单位开展
社区党建、
社会组织党建和
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七)协调指导本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和机制。
(八)综合协调本市
志愿者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志愿者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九)负责对各区县社会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十)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社会办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社会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出加强本市社会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改革方案和宏观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起草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志愿者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三)组织拟订本市社会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四)统筹推进本市社区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解决社区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五)宏观指导本市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和发展工作。
(六)对各区县、各部门的社会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人事处)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安全保密、保卫、财务、统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人事、
机构编制、离退休和外事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研究室
(政策法规处)
起草本市社会建设方面的重要文稿;研究社会建设方面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组织社会建设方面的重点课题调研;组织拟订社会建设方面的发展政策、改革方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社会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综合研究和统筹协调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城乡社会建设一体化研究。
综合处
(宣传处)
督促检查本市社会建设重点工作;联系、协调、指导各区县的社会建设工作;拟订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强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拟订并参与实施相关工作预案;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社区、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等社会力
党建工作处
拟订本市社会领域党建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加强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社区、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等社会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街道社会工作党组织和“枢纽型”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党组织相关工作;按照分工,管理部分“枢纽型”社会组织和部分较大规模新经济组织的党组(党委);负责社会领域党建工作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
队伍建设处
拟订本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各有关部门制定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方面的相关配套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规范;综合协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志愿者工作的总体方案和重要政策建议,开展志愿者管理、运行、队伍、项目、保障等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志愿者工作的突出问题;督促检查各区县、各部门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社区建设处
拟订本市社区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
社会组织工作处
拟订本市社会组织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统筹协调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指导“枢纽型”社会组织相关工作;统筹协调社会组织设立审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社会组织考核评价工作;拟订社会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推进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的政策措施。
机关党委
(工会)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领导分工
负责全面工作。
协助宋贵伦同志负责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
副主任:周开让
分管办公室(人事处)、社会动员工作处(志愿者工作处)、机关党委(工会)。
副主任:张坚
分管研究室(政策法规处)、北京社会心理研究所。
副主任:陈建领
分管党建工作处。
副主任:刘占山
分管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处。
副主任:王丽竹
分管北京市社会建设信息中心。
副巡视员:刘轩
分管社会组织工作处。
副巡视员:王智玲
分管社区建设处
副巡视员:王响平
分管综合处(宣传处)。
副巡视员:张青之
协助张坚同志分管北京社会心理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