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工业开发区1992年5月经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于2000年12月批准成为市级工业开发区,位于通州卫星城东南5公里得
张家湾镇。占地面积2.78平方公里,其中工业区占地2.48平方公里,生活区占地0.3平方公里。经过几年的开发建设,通州工业开发区以其优越的交通条件、配套齐全的基础设施和完善的服务体系为中外客商投资置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开发区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京沈高速公路、
京津公路从开发区的南北两侧通过,西侧紧邻北京市六环路和八通轻轨列车总站,构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路网。开发区距北京天安门仅25公里,驱车至首都国际机场仅需半小时。
京承、
京秦铁路途经通州卫星城,开发区西侧是京秦铁路专用线,并设有运货站。具有优越的铁路货运条件。
通州工业开发区主要发展电子、轻工、机电、新型建材等污染小、节水型行业,特别鼓励发展高新科技企业和出口创汇企业。通州工业开发区执行北京市政府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客商可以合资、合作、独资等形式兴办工业企业、建设为工业区及周边地区服务的基础设施,或进行成片土地开发。
通州开发区以其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了众多客商到开发区考察、洽谈,许多国内外知名的企业选择开发区投资建厂,投资商涉及
美国、
德国、
日本、
马来西亚、
意大利、
比利时、
澳大利亚、
新加坡、
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区内有美国PPG公司、日本旭硝子株式会社、日绵株式会社、法国埃尔夫阿托化学公司、德国德龙电力有限公司、德国奥托博克公司、马来西亚金狮集团、中美合资通美晶体技术有限公司等三资企业,以及国家建材局、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
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业集团等下属国内大公司及上市公司。
1、经区科委认定的
民营科技企业,其所得税按规定税率征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奖励企业上缴所得税额50%;第四至第六年奖励企业上缴所得税额的25%。
2、经市科委认定的
高新技术企业,其所得税按规定税率征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奖励企业上缴所得税额50%;第四至第六年奖励企业上缴所得税额的35%;第七至第十年奖励企业上缴所得税额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