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水师提督为清末北洋水师的最高军事长官,负责统辖
北洋水师全军。从北洋水师成军到全军覆灭,只有
丁汝昌任此职务。光绪十四年(1888年)九月初九日,总理海军事务大臣醇亲王
爱新觉罗·奕譞奏准颁布《
北洋水师章程》,北洋水师正式建军。十三日,
海军衙门根据
李鸿章的提名,奏准以北洋水师记名提督直隶天津镇总兵丁汝昌为北洋水师提督,旋赏加尚书衔。 官俸(即年薪)白银三千三百六十两。 船俸(即岗位津贴)白银五千四十两。
北洋水师提督为清末北洋水师的最高军事长官,负责统辖北洋水师全军。从北洋水师成军到全军覆灭,只有
丁汝昌任此职务。
光绪十四年(1888年)九月初九日,总理海军事务大臣醇亲王
爱新觉罗·奕譞奏准颁布《北洋水师章程》,北洋水师正式建军。十三日,
海军衙门根据
李鸿章的提名,奏准以北洋水师记名提督直隶天津镇总兵
丁汝昌为北洋水师提督,旋赏加尚书衔。 官俸(即年薪)白银三千三百六十两。 船俸(即岗位津贴)白银五千四十两。
总兵二员,分
左右翼,各统铁舰,为领队
翼长。
副将以下各官,以所带船舰之大小,职事之轻重,别其品秩。总兵以下各官船居,不建衙署。
副将五员,
参将四员,
游击九员,
都司二十七员,
守备六十员,
千总六十五员,
把总九十九员,经制
外委四十三员。官兵共计4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