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创新体系(RIS)是一个新兴的概念,自国家创新体系产生以后,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个创新体系的研究热潮。1992年,英国加的夫(Cardiff)大学的库克教授最早提出并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发表了一篇文章《区域创新体系:新欧洲的竞争规则》受到学术界的重视与研究。
因此,区域创新体系的理论来源有两个:一个是国家创新体系理论;另一个是渐进经济学和现代区域发展理论。区域创新体系的内涵是指一个区域内有特色的、与地区资源相关联的、推进创新的制度组织网络,其目的是推动区域内新技术或新知识的产生、流动、更新和转化。
区域创新体系由主体
要素(包括区域内的企业、大学、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地方政府)、功能要素(包括区域内的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
环境要素(包括体制、机制、政府或法制调控、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条件等)三个部分构成,具有输出技术知识、物质产品和效益三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