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监是明代所设管理皇室内务的十二个衙门,各有掌印太监一员。明代宫廷置
司礼监、
内官监、
御用监、
司设监、
御马监、
神宫监、
尚膳监、
尚宝监、
印绶监、
直殿监、
尚衣监、
都知监等十二监,各设掌印太监主管。掌侍奉皇帝及其家族。
明
刘若愚 《酌中志·内臣职掌纪略》:“皇 明 祖训所载,设立内府衙门,职掌品级,立法垂后,亦尽善尽美……按内府十二监:曰司礼、曰御用、曰
内官、曰
御马、曰司设、曰尚宝、曰神宫、曰
尚膳、曰尚衣、曰印绶、曰直殿、曰都知。”参阅《明史·职官志三》。
十二监为
宦官衙门。事实上只有在这些衙门工作的宦官才是太监。以
司礼监最为重要,监内的提督太监主管宫内一切宦官礼仪刑名。而秉笔太监在宦官极端专权时竟代替皇帝批公文。此外还设有四个司(惜薪、
钟鼓、宝钞、混堂),八个局(兵仗、银作、
浣衣、巾帽、针工、内织染、酒醋面,司苑),合为
内官廿四衙门。宫女也有六个局(
尚宫、尚仪、
尚食、
尚寝、尚功等),每个局下设四个司。
司礼监 (职权主要有三项,一是批答
奏章,传宣谕旨,这是司礼监最重要的职权;二是总管有关宦官事务,司礼监不仅在各宦官机构中处于“第一署”的地位,而且实际上也居于总管、统领其他宦官机构的地位;三是兼顾其他重要官职,当时宦官系统的其他一些重要官职,如东厂提督、
南京守备等,或专由司礼兼领,或为司礼外差,这也是司礼监职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内官监(主要掌管采办皇帝所用的器物,如围屏、床榻、桌柜等)
都知监 (起初负责各监行移、关知、勘合等事,后来专门跟随皇帝,负责导引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