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户,官名,金朝始置,为世袭军职。蒙古
成吉思汗建国后封功臣,也用此机构。元朝于各路设千户所,置千户为长官,隶属于万户,下领百户。以统兵数量分为上、中、下三等。七百人以上为上千户所,五百人以上为中千户所,三百人以上为下千户所。明朝沿置为千户所长官,
正五品。隶属于卫,下设百户。千户所一人掌印,一人佥书,称管军,并有“试”与“
实授”之别。
卫所的士兵都是世袭的叫军户,每家一个男人当兵(不止一个的叫余丁,算预备役),享有一定的免徭役的特权。卫所根据大小分为“千户所、百户所”不同的等级,长官就是千户、百户了 。
蒙古汗国和元朝国家体制。
成吉思汗即位后,建立千户制,将全国的人民和土地划分为95个千户,由
大汗分别授予与共同建国的
贵戚、
功臣,任命他们为千户的
那颜(首领),使之世袭管领。千户下分为若干百户,百户下为十户。这种分法史称“
领户分封制”或“千户分封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