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七年(1802)进士,选
庶吉士,年甫逾冠,授
检讨,典陕西乡试。嘉庆十八年(1813),改
御史,历
给事中,章疏凡数十上。论盗风未息,由捕役与盗贼因缘为奸,捕役藉盗贼以渔利,盗贼仗捕役为护符,民间控告,官不为理,盗贼结恨,又召荼毒;直隶之大名、沧州,河南之卫辉、陈州、山东之曹州、东昌、武定,江苏之徐州最甚,请饬实力禁惩。巡漕山东,履勘泰安、兖州各属,探濬新泉四十三处,定名勒石。历
鸿胪寺少卿、
顺天府丞。
嘉庆二十五年(1820),疏言:“由陕西略阳迄东至湖北郧西,谓之南山老林;由陕西宁羌迄南而东,经四川境至湖北保康,谓之巴山老林。地皆硗瘠,粮徭极微。无业游民,给地主钱数千,即租种数沟数岭。岁薄不收则徙去,谓之棚民。良莠莫辨,攘夺时闻。一遇旱涝,一二奸民为之倡,即蚁附蜂起。州县以地方辽阔,莫能追捕,遂至互相容隐。迨酿成大案,即加参劾,事已无济。且事连三省,大吏往返咨商,州县奉文办理,恒在数月之后。与其即一隅而专谋之,何如合三省而共议之。请於扼要之地,专设大员控制。”宣宗深韪之,诏下三省会议,未果行,仅将边境文武酌就要地改驻添设。
道光四年(1824),调
奉天府丞,丁父忧去。服阕,历
太仆寺、
大理寺少卿,
太仆寺卿,
宗人府丞,
内阁学士,典江南乡试。道光十五年(1836),迁
礼部侍郎,调吏部,督浙江学政。擢
左都御史,召还京,兼管
顺天府尹事。历兵部、户部、吏部尚书、
协办大学士。二十四年,拜文渊阁大学士,晋武英殿。历管兵部、户部、工部,赐花翎。
咸丰五年,卒,年七十四,赠太子太保,谥文端。
卓秉恬性孝友,待诸弟友爱。与人交以诚。历仕三朝垂六十年,由科道荐仕至宰相,持身清正,群吏肃然。凡列九卿会议,必侃侃正辞,封事无虚月,往往不为用事者所喜,而始终无易行。精于衡鉴,先后典会试一,典江南、陕西乡试各一,典武会试一,所得名士如
殷兆镛、
冯桂芬等后并为名臣。蜀人清代显官,莫过于
张鹏翮与秉恬二人,官至正一品。
秉恬兼管京尹最久,凡十有八年。时九卿会议,一二王公枢相主之,馀率占位画诺。秉恬在列,时有辩论,不为用事者所喜。子
卓枟,道光二十年进士,官至
吏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