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的对称。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单务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存在对应关系。例如
赠与合同,赠送人只承担交付赠品的义务,而不享受任何权利;受赠人则只享有取得赠送人交付赠品的权利,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其他如无偿
借贷合同、无偿
保管合同等。与
单方法律行为不同,单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
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单方法律行为则是单方的意思表示。
2.在
风险负担上是不同的。双务合同中,如果当事人因
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
合同义务,其合同义务应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亦应消灭。在此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不再负有合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作出履行;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