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用途预付卡:是指专营发卡机构发行,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兑付商品和服务的
信用凭证,包括
磁条卡、
芯片卡等载体的实体卡,以及以密码、串码、图形
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
虚拟卡。
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或发行机构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取
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预付卡又叫
储值卡、消费卡、智能卡、
积分卡等,顾名思义就是先付费
再消费的卡片。预付卡分为
记名卡和非记名卡,记名卡可挂失,非记名卡不可挂失。预付卡购物是发展中的
新事物。主要由第三方发卡机构发行。
预付卡实际上是一种辅助性货币,其英文译名为 Paid Card,故在台湾简称为
P卡。这种卡通常是印有精美图案的塑胶薄卡,所以又被称为
塑胶货币。
预付卡的使用过程是:消费者在某一系统范围内的商店预交限定数额的现金,得到此卡,在这些商店里即可不用现金仅凭借此卡在预付金额内一次或多次直接购物。
商务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明确对单用途预付卡发卡规模大、用卡占
比高、消费者数量多的商业企业,特别是大型
百货商场、
大型超市和较大规模的餐饮、美容、保健、洗浴等生活服务企业,以及在同一连锁品牌下跨法人发卡的企业,要列入重点发卡
企业目录进行管理,并建立工作联系机制。
同时,商务部拟出台《单用途预付卡发行管理办法》,制定《单用途预付卡发行服务规范》等
行业标准,规范单用途预付卡收费、投诉、保密、赎回、清退等业务。建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对重点发卡企业的业务
数据统计、预警分析的
信息化管理。
根据上述通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2011年8月底前,启动对重点发卡企业的
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购卡实名
登记制、非现金购买制、限额发行制等规定落实到位,使违规滥发单用途预付卡的行为在2011年中秋、国庆前得到初步遏制。商务部将于2011年底前,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贯彻落实通知的情况进行
专项检查,使规范单用途预付卡的工作在2012年元旦、春节前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