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警装备
全国公安机关民警个人装备配备
《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分为总则、配备对象、配备项目、配备数量、附则5章,共25条,规定了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民警个人的基本装备配备。配备项目主要包括警服警棍手铐催泪喷射器强光手电、警用制式刀具、警用水壶急救包、多功能腰带、防割手套等必配项目和枪支对讲机警务通防刺服和警用装备包等选配项目共15种。
印发通知
公装财[2006]4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加强和规范全国公安单警装备配备,公安部制定了《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执行。贯彻执行《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是加强一线民警装备配备,提高一线民警防护能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公安机关要立即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标准落实到位。执行中有何问题及建议,请及时报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前言
为加强和规范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结合公安民警执勤、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本标准分总则、配备对象、配备项目、配备数量、附则5章,共25条,规定了公安单警的基本装备配备。
本标准归口单位:公安部装备财务局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装备财务局
本标准起草人:谭保东、王华、王强、李松旺
本标准批准部门:公安部
本标准批准时间:2006年7月24日
总则
1.0.1 为加强和规范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提高公安民警执勤、执法等实战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标准。1.0.2 公安单警装备是指公安机关各警种单警在执勤、执法等任务中所配备的个人基本装备。1.0.3 各警种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1.0.4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铁道、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可参照本标准配备。
配备对象
2.0.1 本标准配备对象为全国各级公安机关的单个民警。
配备项目
3.0.1 警服
3.0.2 警棍
3.0.3 手铐
3.0.5 强光手电
3.0.6 警用制式刀具。具有刀、锯、锉、剪、锤(可砸碎汽车玻璃实施紧急救助)、改锥、指南针等进攻、制服、自卫、紧急救助多项功能。
3.0.7 警用水壶
3.0.8 急救包。用于紧急救护。装有止血药物、止血绷带、硝酸甘油等急救用品与药物。
3.0.9 多功能腰带。用于挂带对讲机、警务通、枪支、手铐、警棍、强光手电、催泪喷射器、警用制式刀具等装备。
3.0.10 防割手套
3.0.11 枪支
3.0.12 对讲机
3.0.13 警务通。具有数据库查询功能。经济发达地区可选具有手机、数码相机和卫星定位等多功能的警务通。
3.0.14 防刺服
3.0.15 警用装备包。用于放置警用多功能腰带及所佩装备、防刺服、防割手套等警用装备。
3.0.16 本标准中的配备项目,根据基本工作需求和实际工作情况分为“必配”和“选配”两种类型。“必配”是指公安单警完成基本工作任务所必须配备的装备,“选配”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选择配备的装备。3.0.17 以上配备项目(除警服、枪支外)后附示意图。
配备数量
4.0.1 本标准中的配备数量详见《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表》。
附则
5.0.1 本标准由公安部负责解释。
5.0.2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修订信息
编制说明
为加强和规范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提高公安单警的战斗力,保障公安民警执勤、执法等工作任务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公安部组织制定了《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制定《标准》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国家财力不断增强,各级公安机关装备经费大幅度增加,公安装备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长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缺乏一部普遍适用的单警装备配备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单警装备配备工作,也影响了公安民警的作战信心和战斗力。为尽快提高公安单警装备水平和战斗力,制定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十分必要。制定该标准一是有利于全面提高公安单警的装备配备水平和战斗力;二是能够从制度上为各地公安机关申请装备经费提供依据;三是统一了单警装备配备项目,保证了配备的统一性,促进公安单警装备规范化建设;四是从装备的实用性出发,最大限度地优化单警装备的配备,进一步提高单警装备效能。
二、《标准》的编制过程
2005年,按照部党委关于制定全国公安民警个人装备配备标准的指示精神,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会同治安管理局、刑事侦查局、反恐怖局在北京、广东、新疆进行了多轮调研,掌握了大量的一手材料,形成了《标准》的送审稿。此后,通过实物展示、专家咨询、座谈研讨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并邀请部分军队、武警、国防军工部门的专家对《标准》进行评审,形成现《标准》。
三、《标准》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标准》编制的指导思想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安单警的装备配备,实现装备资源的优化,发挥装备的最大效能,切实提高公安单警的战斗力。
按照这一指导思想,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主要遵循如下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既充分考虑实际需要,也充分考虑经费保障能力,努力处理好经费保障能力和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
(二)实用性原则。不盲目求新,更不贪大求洋,坚持实用第一。从各地、各警种的实际工作需要出发,了解个性,找出共性,寻求优化,追求效能,避免追求过分超前而造成装备资源的浪费。
(三)科学性原则。充分考虑装备配备的科学性,使配备的装备既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又能最大程度地实现装备资源的优化与共享,发挥装备的最大效能。
(四)先进性原则。充分考虑装备的技术问题与成本问题,在现有经费保障能力下,通过使用先进技术提高装备性能。
(五)灵活性原则。在充分考虑各地、各级公安机关单警共性的同时,也充分考虑各地、各级公安机关单警的特殊性,在一些项目上作了相对灵活的规定,以便各地因事制宜,发挥主观能动性。
四、《标准》的结构
本《标准》分为前言和正文两部分。前言介绍了《标准》的基本情况。正文共5章25条,具体内容为:第一章总则,阐明制定《标准》的目的和依据;第二章配备对象,明确本《标准》的配备对象是全国各级公安机关的单个民警;第三章配备项目,包括:警服、警棍、手铐、催泪喷射器、强光手电、警用制式刀具、警用水壶、急救包、多功能腰带、防割手套、枪支、对讲机、警务通、防刺服和警用装备包等15种;第四章配备数量,根据配备对象与配备项目确定配备数量;第五章附则,对解释部门和实施时间作了规定。
五、《标准》的经费测算
根据配备项目具体产品的不同品牌与档次,除警服与枪支外,每套单警必配装备约需2000元,加选配装备约需7000元。
六、《标准》的实施意见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各地应按照按需配备、急用先配、逐步到位的思路,认真组织实施,力争在3年时间内落实到位。
部分新装备
伸缩警棍
不锈钢基材,橡胶握柄;可重复伸缩10000次(行业标准1000次),抗击打次数大于1000次,刚性拉伸强度1000N;收起长度20cm;展开共三节。参考价:80元/根。
执法记录仪
执法记录仪全称“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又称“警用执法记录仪”或“现场执法记录仪”,该产品是针对执法部门的实际需求,设计研发的一款高科技警用单兵产品,适用各个警种。集数码摄像、数码照相、数码录音、对讲送话器功能于一身,能够对执法过程中进行动态、静态的现场情况数字化记录,它重量轻,体积小,佩带灵活方便,具备防水、防震、抗摔能力,同时内置红外灯在全黑的夜晚条件下依然能够保证图像的清晰拍摄,内置16G存储空间,通过后台软件设置密码管理,既可现场回放,又保障文件不能被篡改,保证所拍摄资料的公正性、权威性。事后提供有效的现场影像资料,供案件指挥、侦破和检察机关取证。便于公安干警在各种环境中全班制执法使用。
催泪喷射器
用于近距离催泪制服。喷射速率≥8.5g/s,喷射距离≥3m,有效喷射时间≥4s,有效期3年,长度:15cm,直径3.5cm。罐体为黑色。“警察”、“POLICE”、“催泪喷射器”字体为白色黑体。警徽为白色。参考价:76元/只。
警务通
具有数据库查询功能。经济发达地区可选具有手机、数码相机和卫星定位等多功能的警务通。类似“掌上电脑”的警务助理:可供无线上网,携带方便。警务助理可以协助网上追逃,还可查阅被盗机动车资料,提高了民警现场处置能力。
警用制式刀具
具有刀、锯、锉、剪、锤(可砸碎汽车玻璃实施紧急救助)、改锥、指南针等进攻、制服、自卫、紧急救助等多项功能。参考价:550元/把。
防割手套
采用高强度纤维及金属丝混纺材料加工制作而成,放割系数4(GA614-2006标准为2.5)。能有效抵御匕首、菜刀等带有利刃的锐器的割伤。参考价:120元/双。
防刺服
采用高强度聚酯纤维加工制作而成,能有效抵御匕首、菜刀等锐器刺扎和砍割的攻击。可加防弹插板。各项性能指标符合GA68-2003标准的规定。参考价:950元/件。
强光手电
提供高亮度照明;前端有攻击头,具有攻击致痛、制服作用;航空铝合金材质,防水抗压耐摔;灯泡寿命10万小时,亮度:100流明。持续高亮照明2小时,重复充电1000次。参考价:485元/只。
急救包
用于紧急救护,装有止血药物、止血绷带、硝酸甘油等急救用品与药物。参考价:80元/个。
警用转轮手枪
中国自主研发的真正意义上的警用手枪,它既可发射普通枪弹也可发射橡皮弹,具有出枪及击发快速、能迅速迈越瞎火弹、机构动作可靠、可发射不同弹种等优点。
对讲机
无线集群呼叫,双机对讲。使用频率:350MHz。可配耳麦
多功能腰带
用于挂带对讲机、警务通、枪支、手铐、警棍、强光手电、催泪喷射器、警用制式刀具等装备。参考价:260元/套。
催泪枪
催泪枪具体起源尚无资料考证,请广大网友后期添加完善。催泪枪是一种可以靠火药发射和压力发射的一种非致命性枪械,主要发射催泪弹及催泪剂,针对大型群体性事件具有较好的驱散、驱离效果,可在不对人造成实质性伤害的前提下达到驱散、制服犯罪嫌疑人的左右,在世界各国使用广泛。已知的催泪枪大体分为两种:一种是靠火药动能发射,一种是靠压力发射。两种催泪枪各有所长,其中靠火药发射的催泪枪具有射程远,扩散面积大等优点,是针对打砸抢烧事件以及游行示威人群有效的驱散驱离武器,第二种是靠自身压力喷射的催泪枪,这种催泪枪的主要特点是,依靠罐装的催泪剂靠压力将催泪剂喷射而出,广泛用于近途反恐防暴情况,如近距离实施抓捕、制服犯罪嫌疑人时,可依靠这种催泪枪在不伤害犯罪嫌疑人生命的情况下将其制服,具有防暴自卫效果。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2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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