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统计局
南充市政府机构
南充市统计局是南充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2019年获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称号。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监督实施统计工作有关的制度和标准,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消费、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资料。
(四)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统计调查,组织全市投入产出调查。
(五)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县(市、区)、市直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
(六)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定期发布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局正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全市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由国家、省和市财政为统计部门提供的统计经费。
(八)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数据库系统,建立健全市直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南充市统计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局机关政务和后勤管理,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行政效能建设、政务督办、绩效管理工作;拟订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承担文秘文电、全局性会务、政务信息、来信来访、目标管理、维护稳定、综合治理、应急处理、档案、收发、保密、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县(市、区)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和省、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二)综合核算科
监测预警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提供重大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整理、提供、发布和编印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资料,并开展分析研究和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承办全市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参与对各县(市、区)的目标考核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投入产出调查、民营经济监测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市数据质量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县(市、区)、市直部门重要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实施服务业领域的统计调查;检查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三)城市经济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科技、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等统计调查,对产业园区、大企业(大集团)、优势产业、重点建设项目、政策性资金项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等进行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情况、旅游业、人口、工资、劳动力、城镇居民收支、服务业、全市社会发展基本状况、科技进步与创新、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等统计调查,对亿元市场、重点商贸企业等进行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统计监测评价;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资料,对主要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配合有关机构开展周期性普查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四)能源环境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能源、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对节能减排、单位GDP能耗、资源利用等进行统计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资料,对主要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配合有关机构开展周期性普查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五)农村经济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农民收支、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调查;对农村贫困状况、退耕还林情况等进行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数据处理
组织实施国家、省统计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所规定的任务,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工程和统计局域网工程建设的规划和实施;负责制定全市统计系统数据库建设方案,并负责建设市局数据库;承担和组织实施各项普查、重大专项调查的数据处理任务;负责管理局办公自动化系统、市统计信息系统、网上直报系统和乡镇联网系统;对全市统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各项数据处理业务进行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市统计内网、外网等网站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统计网络系统、数据的安全和管理。
(七)法规人事科(市统计执法支队)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组织制定地方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 拟订全市统计重大业务的政策措施,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组织实施全市统计调查业务的设计和监督管理;依法审批县(市、区)、市直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组织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依法行政工作、依法审批社会统计调查机构和项目以及涉外统计调查机构和项目;负责局机关及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局正副局长的相关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全市统计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
现任领导
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获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9月,被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参考资料
主要职责.南充市人民政府.
现任领导.南充市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26 16:46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