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宗,
唐朝四分律宗三派之一。又称
南山律、四分宗、南山教,或行事防非止恶宗。乃住
终南山之
道宣律师所开创。至后世相部、东塔二派皆衰颓,唯此南山宗
盛行于世。道宣曾从
北魏慧光三传
弟子智首受
四分律义,自
唐高祖武德九年(626)至太宗
贞观十九年(645)间,先后撰著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拾毗尼义钞、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四分律注戒本疏、比丘尼钞等五书,是为本宗之五大部疏钞,并于终南山创设
戒坛,制订佛教授戒仪式。将佛教分为化教与
制教,以定、慧二学为化教,
戒学为制教。
简介
南山宗,因着重研习及传持戒律而得名。实际创始人为唐代道宣。因依据
五部律中的《四分律》
建宗,也称四分律宗。复因道宣住终南山,又有南山律宗或南山宗之称。
起源与传承
律宗源于戒律,而戒律并非佛教肇始即有,它是
佛陀为防止
僧众出现不当行为而制定的。
佛陀制戒的原则是“随犯随制”,也就是说,律藏中的每一条戒律都是针对当时
僧众的某种不当行为而制,有特定的
因缘和时空背
景,其内容也因对象而异。
佛陀制定戒律的真正目的在于使
弟子遵行戒法,增长信心,从而清净僧团,正法久
住。这些戒律在
古印度曾分为
二部、
五部、
二十部等,后来传入
中国的只有五部中的前四部,即《
十诵律》、《四分律》、《僧祗律》和《
五分律》。
自佛教传入中土,直至曹魏初年,由于没有戒律的翻译和传播,僧、俗界限不甚明了。僧人只以剃发
染衣区别于俗人,并没有归戒之举。曹魏黄初三年(222),中印度僧侣昙摩迦罗尊者来到
洛阳,得知中土缺少律法的传承,遂发愿弘律。于嘉平二年(250),译出《僧祗戒心》一卷,并敦请十位
梵僧建立羯磨法,举行传戒大典,开十大僧传戒的先河,为我国传授戒律的开始。但是此后一百多年内只有《僧祗戒心》戒本,其余律典尚未传译,律教无以弘扬。直到姚秦弘始六年(404),
鸠摩罗什译出
《十诵律》之后,
中国才有
律部的弘传。此后,“
四律五论”被陆续译出,包括《
十诵律》、《四分律》、《摩诃僧祗律》、《五分律》和《毗尼母论》、《摩得勒伽论》、《善见论》、《萨婆多论》、《明了论》。
印度所传
五部律中,四律先后传译我国,唯独缺少迦叶遗部的
律本,始终没有译就,直到东魏武定元年(543),才有
《解脱戒经》译出。当时诸部律译出后,各自
盛行一时。其中得以光大并流布传承于后代者,仅《四分律》一支。唐以前,《
十诵律》广受弘扬,至唐初《四分律》兴起,学者共有三大派:长安终南山道宣创立的南山宗、相州日光寺法砺创立的
相部宗、长安西太原寺怀素创立的
东塔宗。
南山宗因创立者道宣久居终南山而得名。道宣(596—667),俗姓钱,字法遍,
浙江吴兴人(一说润州
丹徒人)。当时从印度传来的
五部律法中,道宣认为《四分律》最适合我国国情,遂以大乘教义来解释小乘律典,明其戒体,立其
戒相,使律藏得以一统,并为佛教徒生活奠定了规约仪范。道宣隐居于终南山仿掌谷,精研诸律,著作等身。有《
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
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
四分律比丘尼钞》、《四分律拾毗尼义钞》等等。其中前三部著作被后世称为南山“
三大部”,其中《行事钞》一书,更是一千多年来律学的行事指南,为之注释作疏者逾百家。道宣门下众多
弟子中,以秀律师(一说周律师)继嗣法统,为
南山律第二祖。其后继者有道恒、法荣、处恒、择悟、允堪、择其、元照、智交、准一、法政、法久、了宏、妙莲、行居、真照等。道宣曾就学于相部宗的创立者法砺律师,法砺律师曾就学于灵裕、静洪、洪渊,禀受《四分律》要义,又广学《
十诵律》,
综合诸经论之说,撰成《四分律疏》十卷、《羯磨疏》三卷。他主张
戒学应当兼有定、慧二学,故以止持(止恶)、作持(为善)等二法为宗;又依《成实论》倡戒体“非色非心”论,判《四分律》全为小乘。由于法砺的学说盛行于相州(今河南临漳)一带,所以称此一系为“相部宗”。东塔
律宗为唐代
怀素所创。唐太宗贞观十九年(645),怀素从
玄奘大师出家后,即专攻
律部,精研三年,乃发现相部律疏的瑕疵,觉得古人义章未能尽善,遂于唐高宗咸亨元年(670)着手编纂《四分律开宗记》,同时听闻道成律师讲律。13年后,完成十卷。
怀素“以
佛陀摄化,随机隐现”,故不判大小,
采用新译有部《大毗婆沙论》、《俱舍论》等论典来诠释戒体,指斥法砺《律疏》中十六处缺失,斥责
南山律宗教门杂乱等。
怀素新疏一出,另成一家之言,以其居西太原寺东塔,而名“东塔宗”,相对于相部“旧疏”而言,通称此疏为“新疏”。
五代以后,相部、东塔两宗衰微不传,唯南山一宗盛行,所以通常说的
律宗指的是南山宗。
宋代弘扬
律宗者有台州允堪律师,他广开
戒坛,为
僧众授戒,在当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律学方面,允堪以道宣的10部著作为本,撰成《行事钞会正记》、《戒本疏发挥记》、《羯磨疏正源记》、《拾毗尼义钞辅要记》等10部注释书,以
阐扬本宗精神,世称“十部记主”。杭州钱塘灵芝寺的元照律师则以天台教义释律,融会二宗,同时倡导教、律、禅一致之说,成为一代律学大家。到了元、明两代,
律宗衰败,直至
明末清初,才有律宗大德相继出现,如莲池、澫益、弘赞、元贤等,均有著述传世。而三昧寂光律师(1580—1645)初习贤首教观,后受毗尼律法,兼习禅观,创
戒坛于江苏宝华山,建立南山律宗的道场。遂使宝华山成为
中国戒学中心,至今南北
丛林的传戒无不遵循宝华山的仪轨。
三昧律师所主持的戒席有百余坛之多,
戒子无数,著名
弟子有香雪、见月律师等。
清代著名的律师为
文海,他住持
法源寺,弘扬宝华山律宗,为法源寺第一代律祖。
文海奉雍正皇帝之命启建三坛大戒,当时乞受大戒的僧侣达180余人。此后,宝华山法脉亦能分支于北方,
戒子遍满天下,数逾十万众,其法脉由性言、圆先、明如、定静、慧皓、昌苍、海然、
印宗、发圆等代代相承。近代著名的
律宗大师就是弘一法师。他多才多艺,精通音乐,出演话剧,并最早将西洋油画引入
中国。中年踏入佛门,一心精研律学,成为
律宗高僧。
律宗在唐代就由鉴真大师传入日本,得到当时
日本天皇的信仰,在奈良建造寺庙,设坛传戒,使得日本律宗发扬光大,至今犹盛。由此可见,
律宗是深具国际影响力的一大佛教宗派。
历史背景
相传
释迦在世时,为约束
僧众,制订了各种戒律。第一次佛教结集时,由优婆离诵出律藏。其后因佛教各派对戒律的理解不尽一致,所传戒律也有所不同。据僧史记载,
中国汉地翻译戒律和实行受戒,始于三国
魏嘉平(249—254)中。时中印度
昙柯迦罗来
洛阳,见
中国僧人只落发而未受戒,即译出摩诃僧祗部戒本,以为持戒的准绳。又请印度僧立羯磨法(受戒规则)创行受戒。
正元(254—256)中,安息国沙门昙谛来
洛阳,译出法藏部羯磨,从此
中国僧从受戒即依法藏部的作法。东晋时又把《摩诃僧祗律》、《
十诵律》等广律译出,用作行事的依据,以致受戒与随行不相一致。北魏孝文帝时,法聪在平城讲《四分律》,并口授
弟子道覆作《四分律疏》6卷,内容只是大段科文。因此法聪被认为是四分律师。及至慧光造《四分律疏》,并口授删定羯磨,始奠定该宗基础。慧光
弟子道云传道洪,道洪弟子智首,慨叹当时五产律互相混杂,即研核古今学说,撰《
五部区分钞》、《四分律疏》,影响很大。智首的
弟子道宣,专研律学。继入终南山潜心述作,著《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拾毗尼义钞》、《四分比丘尼钞》,后被称为五大部。他在终南山创设戒坛,制订佛教受戒仪式,从而正式形成宗派。与此同时弘扬《四分律》的有相州(今
河北临漳境内)
日光寺法砺,他和慧休合撰《四分律疏》、《羯磨疏》等,开创了相部宗。又有西太原寺东塔怀素,曾入玄奘门下,撰《四分律开宗记》,
采用新译的说一切有部《大毗婆沙论》、《俱舍论》等论的解释,批语法砺《四分律疏》的错误而被称为新疏。后又撰《新疏拾遗钞》、《四分僧尼羯磨文》等,开创东塔宗。南山宗、相部宗和东塔宗后被称为
律宗三家。其间互有争论,尤以相部示和东塔宗争论最烈。嗣后相部、东塔两系逐渐衰微,只
南山一系传承独盛,绵延不绝。按照四分律宗自己的承传,道宣是第九祖,前面还有昙无德、
昙柯迦罗、法聪、道覆、慧光、道云、道洪、智首八人。道宣以后,以次传周秀、道恒、省躬、慧正等,至
宋代允堪、元照而再盛。允堪据道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作《会正记》,其再传
弟子元照著《行事钞资持记》,对《会正记》持异议,因之南山宗在宋时又分为会正、资持两派。元明之际,衰微几至无闻。明末清初有如馨在金陵(今江苏南京)灵谷寺传戒说律,南山宗又得重兴。如馨
弟子寂光金陵宝华山建
律宗道场。再传读体、戒润。读体继承寂光法席,以十誓励众,共同遵行,以律受戒,结戒安居,著作甚多。
弟子最著名的有德基、书玉,两人均有许多著作。德基下有真义、常松、实咏、福聚次第相承。其中福聚于雍正十二年(1734)奉诏入京,住持
法源寺,大宏
律宗,著有《南山宗统》等。其下有性言、圆先、明如、定静、慧皓、昌苍、海然、印宗、发圆次第相承。另外戒润曾弘律于常州天宁寺,法流不详。民国时著名律师有弘一等。
经典与判教
以《
十诵律》、《四分律》、《摩诃僧祗律》、《五分律》和《毗尼母论》、《摩得勒伽论》、《善见律毗婆沙》、《萨婆多论》、《明了论》,为基本经典,通称四律五论。将
释迦一代教法判为化、制两教。化教为佛教化众生令生定慧的教法,即经论之所诠,如四部阿含,《发智论》和“六足论”等。制教为佛教诫众生而对其行为加以制御的教法,即律教之所诠,如《四分律》、《十诵律》等。化教又可分作性空教、相空教、唯识圆教三类。性空教摄一切小乘,相空教摄一切大乘般若,唯识圆教摄大乘《华严经》、《楞伽经》、《妙法莲华经》、《大般涅槃经》。制教又可分为实法宗、假名宗、圆教宗三宗。实法宗即立一切法实有的说一切有部等,以色法为戒体。假名宗即立一切诸法唯有假名的经量部等,以非色非心法为戒体。圆教宗即立一切诸法唯有识的唯识圆教等,以心法种子为戒体。
律宗在三教三宗中属唯识圆教宗。
理论
律宗的
教理分成戒法、戒体、戒行、戒相四科。戒法是佛所判定的戒律;戒行是戒律的实践;戒相是戒的表现或规定,即五戒、十戒、二百五十戒等。该宗的主要学说是戒体论。或体是受戒
弟子从师受戒时所发生而领受在自心的法体。即由接受的作法在心理上构成一种防非止恶的功能。这是
律宗教理的核心理论。戒体,旧译“无作”,新译称“无表”。三家对此有所分歧。古师多依《成实论》,以无作戒体为非色非心的“不相应行法”,相部宗法砺即依此说倡非色非心戒体论。东塔宗怀素则依《俱舍论》,以“
无表业”为色法,倡色法戒体论。南山宗道宣说《四分律》通于大乘,依《楞伽经》、
《摄大乘论》所说,以阿赖耶识所藏种子为戒体。它和前二说相对,称为心法戒体。
《四分律》分通大乘之说,起于慧光,道宣在《羯磨疏》里更从律文中搜寻出五种理由来证明其说。一曰“
沓婆回心”,二曰“施生成佛”,三曰“相召佛子”,四曰“舍财用轻”,五曰“识了尘境”。由“四分”通向大乘,更进一步建立三学圆融无碍说。一戒一行,圆融观解,就具足一切行,这就成为大乘妙行。
影响因素
该宗又将佛所制诸戒
归纳为“止持”、“作持”两类。“止持”即“
诸恶莫作”之意,指比丘、比丘尼二众罅止身口不作诸恶的“
别解脱或”;“作持”即“
众善奉行”之意,包括安居、说戒、悔过以及衣食坐卧等种种行持规则。《四分律》前
半部解释僧尼二众
别解脱戒为止持门;后半部解释受戒、说戒等二十犍度(意译为“聚”)为作持门。南山宗五大部内容不出此两类。
该宗由道宣三传
弟子鉴真传至日本。唐天宝十三载(754),鉴真在日本当时的都城
奈良东大地佛殿前筑坛传戒,弘扬戒律,是为日本有
律宗之始。